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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 09: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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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司注销财务应该怎么办一、企业注消前,应该先变更工商登记再次进入清算。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全额事业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及收回...
公司注销财务应该怎么办
一、企业注消前,应该先变更工商登记再次进入清算。
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全额事业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及收回账面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核算补充以前年度利润亏损;核算残余财产及分配;全额事业最后清算损益表,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二、帐务处理
1.于中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这和算正常经营日的资产负债表编制完全相同。
2.公司清算费用:清算组成员的三千多种报酬及财产变卖财产,债权债务处理过程再一次发生的一切费用。
(1)支付清算费用
借:公司清算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去相关科目
(2)结转清算费用
借:最后清算损益
贷:最后清算费用
3.会计科目变卖资产教材习题解答损益的账务处理
(1)经清查,原材料存货盘盈时
借:原材料
贷:公司清算损益
(2)将各形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预提费用所有的计提折旧
借:清偿损益
贷: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等
(3)固定资产拍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贷:最后清算损益
(4)将根据上述规定清算净损益转往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清偿损益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核算收手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的账务处理
(1)经严肃查核,应收账款确系难以放下。
借:最后清算损益
贷:应收账款
(2)经认真查核,应付账款确系难以全部债务。
借:应付账款
贷:公司清算损益
(3)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清偿损益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帐务处理
(1)用盈余公积增强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缴交债权年度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核算残余财产船舶概论分配的帐务处理。将清算后的余下财产按实收金额股本的份额,在各个所有者彼此间通过分配。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现金、银行存款
6.编制内公司清算损益表、债权资本的资产负债表
三、会计人员把会计资料移交给法人。
那些如到税务局注消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的工作,以及报工商注销备案-登报声明-工商注销那些个程序性的工作可由法人或则别的清算组成员结束。
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在在重新整顿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又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横列,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也可以股东大会确认的人员组成。逾期还款不变更工商登记并且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不先申请人民法院委托无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接受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去申请,并及时组织后清算组通过清算。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定期清理公司财产、编制内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才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债务清偿的,应当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再申请宣告破产。
注销公司退实收资本如何做账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核算剩下的财产教材习题解答分配的帐务处理。将清算后的剩下的财产按实收金额股本的份额,在每个所有者之间通过分配。要是早就自动注销之后,所有工商、税务完全直接办理完,实收资本应由出资人所有,凭工商注销手续,也可以然后再从出资人帐户或由出资人再提取现金。不是需要作会计分录了。
公司注销后账本怎么处理
分析:公司注销,在强制停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以前不能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强制停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送或是档案馆代管。、行政法规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应当及时由暂时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办理移交无关档案馆代管,交回来至合同期满后后通过相关规定销毁。公司不管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a.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2、发起最后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继续开展100元以内业务:入主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旧恨业务、扣取债权、定时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依法吊销;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债权方案;清算组在清理过公司财产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以外公司收购1、法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重整等情形时,公司要到登记机关先申请自动注销,强制停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依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后,清算组应自己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也可以人民法院确认,并统一上报公司登记机关,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中止。
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参与清算时,不依据法律规定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内十万元以上的罚款。公司在通过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则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则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被处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对再全权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100元以内的罚款。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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