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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2: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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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注销工商执照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如果需要注销工商执照,首先需要向工商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和证件,具体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注销工商执照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如果需要注销工商执照,首先需要向工商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和证件,具体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注销工商执照,比如企业倒闭、转让、合并等。如果需要进行注销,首先需要向工商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手续如下:1.填写注销申请表格:在工商局下载并填写《企业注销申请》。2.提交材料:提交申请表格和以下相关材料:(1) 《营业执照》正本;(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 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税务、社保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 注销审计报告、纳税清算证明、债权债务清算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3.缴纳费用: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注销费用。4.注销后工商登记备案:领取《企业注销证明》、《工商登记备案表》等证件,并办理注销后工商登记备案。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手续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注销工商执照需要多长时间?具体的时间因地区和案件的不同而异。在一般情况下,从提交材料到完成注销手续需要1-3个月左右的时间。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过程可能会更长,因此建议提前规划时间,以确保注销手续能够及时顺利完成。
如果需要注销工商执照,首先需要向工商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该过程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和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注销手续通常需要1-3个月左右的时间,具体时间因地区和案件的不同而异。
【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森配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分析: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找代理人的证明》。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4、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决,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9、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企业注销登记通知等相关表格。
依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公司注销需要的手续和资料如下:
1、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3、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4、清税证明材料。
5、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6、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文件。
7、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和《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时,公司应当将承诺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公示,公示期为20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注销的注意事项如下:
1、公司符合解散法定事由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4、公司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或者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5、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之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公司在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应当经批准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发布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
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公示,公示期为20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公示,由登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或者市场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者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以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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