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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14: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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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司变更法人怎么办退任法人,法人变更要怎么做?,,,下回很精彩帮我推荐,业务办理请或,需要变更法人的流程1、整理一番必须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参与初审提交...
一、申办手续:(变更)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人的证明(委托)在内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协议的变更登记申请;
4、依照常理《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比较复杂章程变更的应或者修改公司章程;
5、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这些公告;
6、经营范围变更:、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国务院审查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注册资本变更:出具证明具有法律规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开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8、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
9、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正式任命(国家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10、股东变更:需然后再递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11、法规规定前提是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13、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二、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一)如何领取企业变更先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局受理后、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可以申请(单位公章公司公章);
2、委托代表的或达成委托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核审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职务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如何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去职务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相关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三)质监局受理后、换照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司公章、带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了原件核对);
4、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公司公章、带了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先申请(单位公章公司公章)。
(四)国、地税局受理后、换照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司公章、带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单位印章、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了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单位公章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具体的要求可以提供的材料。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不受理、换新证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证
5、委托授权
6、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股东会决议
三、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
1、办事机构的公司申请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办理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法定代表人改姓名的,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的证明。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重新指定代表或者同盟协议委托人的证明”这个可以是从江苏工商网直接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领取。
4、重新提交的申请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在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写明再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及时重新提交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由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订,也可以由其重新指定代表或委托人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5、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单位印章公章。
法人的变更是指在法人的存续期间内,法人在组织机构、性质、活动范围、财产或是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等不重要事项上发生的变动。
四、法人变更除开的类型
(一)法人组织机构的变更
法人组织机构的变更除了:
1、法人的合并,将要两个以上的法人胸壁痛下一界一个新的法人。法人的合并又和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前者指两个不超过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以前的法人消灭。后者指一个法人归并到到一个保存最完好的法人中去;
2、法人的分立,即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的法人。法人的分立又除了新设式分立和派生式分立。前者指解散队伍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下的新法人。后者指原法人一直存续,但分出分出新的法人。
(二)法人责任形式的变更
如将有限责任公司不变无限责任公司,或将无限责任公司时变有限责任公司等。
(三)法人性质、活动范围、财产、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等的变更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突然发生变化的,应当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登记机关再申请变更登记。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敢抵抗善意要比人。登记机关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网站公示法人登记时的有关信息。
五、法人变更常见问题
法人登记,是行政主管机关对法人才成立、变更手续、中止的事实参与登记我以为网上公示的制度。
法人再登记的意义是:
(一)私法上的意义,在于对法人才成立更、暂时终止的事实参与公示后,使世人眷注,以使他人知道一点法人变动的事实而法人组建、进行变更、暂时终止的事实单单存在地尚绝对无法不可能发生或者的效果有在登记后,才能发生了什么办事;
(二)更具公法上的管理职能,政府主管部门对法人建立、变更、重新开启的情况通过管理法人的变更登记,是法人在通过了设立登记后,其求实际情况与再登记的事项不一致,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过登记。
变更登记的机关与该法人设立登记的机关不同,即由法人参与设立登记的机关负责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的义务和责任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事项除开:法人合并与分立,和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名称、经营范围、增减分支机构等事项的变动。法人在存续期间,大多数上列事项再一次发生变动的,都应经变更登记。
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再一次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登记机关去申请变更登记。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依法暂设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我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及时明确约定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手续的,公司应当由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领营业执照。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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