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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财税
2024-05-24 09:39:58
2432
内容摘要:做船舶代理需要什么条件第一条为起到对船舶代理业务的管理,慢慢适应国家发展经济啊关系和航运事业的需要,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区分于航行船舶的代理业务。第三条人民共和国交...
第二条本规定区分于航行船舶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
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以下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交通部)为国家管理船舶代理业务的主管机关。
第四条船舶代理业务只准由经交通部批准后组建的船舶代理公司经营。船舶代理公司必须是人民共和国的
国营企业
法人。每一港口可以设置船舶代理公司的数量,由交通部依据港口的实际业务要决定。
第五条并入船舶代理公司应当由具备什么a.条件:
(一)自负盈亏,能的的承当
民事责任
;
(二)法定代表人具备海运船舶代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专门配置有所必需的的业务、报关、财务、外语等专业专职人员;
(四)清楚我国对航行船舶的无关、规章和要求,并有能力上门督促和帮助所代理商的船舶严肃信守和执行;
(五)有
公司章程
、固定的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交通、通讯条件;
(六)有报销业务业务所要的资金。
第六条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船舶代理公司,应在向公司所在地的交通主管机关提出面申请。
申请
应以及a.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英文名称)、详细地址(中英两种文字)、、电挂、电传号码、
邮政编码
;
(二)马上准备经营的项目;
(三)
注册资金
和实际占据资金的证明或资金担保;
(四)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年龄、专业、详细点经历、住址;
(五)公司业务章程、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配置情况。
第七条暂设船舶代理公司的申请经公司所在地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交通主管机关需要审核后,报交通部批准。交通部依据什么实际是需要和本规定的要求,对去申请进行审查,改变批准或不审批同意。经批准后,由申请人持交通部的批准文件,到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册登记、领取执照后,才能开业时。装修开业后应在十五天后将执照影印件报交通部和公司所在地及省部级交通主管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通部可以据船舶代理公司的规模、资金、能力、条件和具体规定审核认定其经营范围。
船舶代理公司在交通部扣减的经营范围内,受船公司委托,可店面下列选项中部分或所有代理业务:
(一)联系安排好船舶随意进出港口、船舶靠泊和装卸;
(二)办理船舶、货物、集装箱的报关;
(三)申请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转运和
多式联运
;
(四)受船东或船长的委托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签船舶速遣、滞期协议;
(五)去办理水上旅客运输;
(六)组织货载,为货主洽订舱位;
(七)联系水上搭救,洽办海商海事处理;
(八)代收代付款项,办理结算;
(九)去办理别的的船舶代理、服务事项。
第九条船舶代理公司装修开业后,需逐渐扩大或变动经营范围的,应按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船舶代理公司应当及时依据下列原则,积极开展经营活动:
(一)恪守国家的方针政策、、
行政法规
和行政规章,维护国家权益,保守封建
国家机密
;
(二)通过委托,克恪守职责,维护委托人的正当权益,拒绝履行承担的义务;
(三)指导被做代理的船公司、船只和船员遵守中国或者的法令规章,并联络主管当局处理船公司、船舶和船员的违法、交通违章事宜;
(四)再不任何个人参与欺诈活动和建议使用不正当手段或以损害
国家利益
为代价并且非法经营竞争。
第十一条船公司村民待遇你选船舶代理公司的完全自主权,一丝一毫单位和个人再不以任何形式接受干预。当事各方岂能在无关合同条款中限制修改船公司自由选择船舶代理公司。
第十二条船舶代理公司必须执行交通部统一规定的费收标准,不敢以任何形式受到回扣或变相得到回扣。
第十三条下列选项中船舶,由交通部委托的船舶代理公司直接办理代理业务:
(一)外国的军事舰船;
(二)实习船、科学考察船;
(三)旅客运输船(含旅游船)、私人游艇;
(四)工程船船舶概论辅助船;
(五)以外应该是重新指定去代理的船舶。
第十四条船舶代理公司的上半年和年度经营情况,应分别于当年七月底前和次年二月底前向交通部报告,同时办手抄报该所在地交通主管机关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交通主管机关。报告的内容应除开:
(一务收支损益;
(二)分国别代理商的船公司、船舶名单和船舶的艘次数;
(三)被做代理船舶装运的进口、出口货物流向统计,并分别列下我方派船和对方派船承运货物的数量;
(四)交通主管机关那些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交通部和交通部合法授权的地方交通主管机关有权对船舶代理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且检查。被检查的公司需要如实回答地报告情况和可以提供无关资料。
第十六条船舶代理公司不违反本规定的,交通部或交通部合法授权的地方交通主管机关应视情况受到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罚款;
(四)责令停业整顿;
(五)可以撤销批准后的经营资格。
第十七条本规定发布前也准许可以经营船舶代理业务的公司,须在本规定生效后叁个月内,听从本规定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要求,向交通部重办批准手续,严重逾期不办手续的,已取消其船舶代理公司资格。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一九九0年四月一日起未生效。
《条例》
第十条和《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明文规定的程序,向
交通部
和各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递交《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明文规定的申请材料,能完成登记手续,并领取《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拟办事机构中外合资船舶代理企业的,必须符合《外商投资海运业管理规定》第七条法律规定的条件,听从第八条相关规定的程序,全面的胜利《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去办理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并申请领取《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一、新设立企业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
对拟新并入船舶代理企业的,申请人是可以一一向当地
工商管理部门
去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再向交通部申请办理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对肯定不能自身去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申请人应遵循下列第(一)项(船舶代理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明确的第(二)项)特别要求的申请材料和程序,向交通部和所在地地市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交通部将开具《办理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以下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通知》),以联络完成企业工商登记手续。
申请人能够完成企业工商登记手续后,应遵循a选项第(三)项特别要求的申请材料和程序,向交通部和所在地省部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办理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去领取《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船舶代理业务需要涉及较少的口岸部门,如海事,边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
商检
等各部门。须具别较高的资质。
只直接办理国内船舶代理业务的代理公司申请办理特有很简单,无需重新提交交通部再申请,具体详细咨询当地海事大学部门。
2、海事局申请、边检站去申请审批;手续简单点,应该是营业执照,公司简介那就证明,报告什么的,具体视各相关部门的规定。
3、检疫局备案,具体的要求同上,如果没有积极开展供船业务,前提是可以申请卫生许可证,手续麻烦您,也有体系建设。
4、海关备案,可以申请电子口岸,海关电子舱单,先去外经局申请外贸提交备案表,再向海关申请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备记证,额外海关10位数编码后向当地海关去申请,再向省关备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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