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ages/guwen1.png)
![](/m/images/guwen2.png)
![](/m/images/guwen3.png)
好顺佳财税
2024-05-11 12:35:09
3916
内容摘要:现在出口退税多少?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可以退税且全额退还以前纳税环节...
现在出口退税多少?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可以退税且全额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原办法的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六档,具体的退税率与出口的货物或是,一般是适用税率。
温馨提示:以上请解释仅供参考。
[广发银行我明白]打算清楚更大?快而言“民生银行我知道”吧~
现在出口退税时间变了吗? 不是三个月了吗?
解读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新旧衔接性的几个问题
一、历史追溯适用规定调整后的政策规定
按以前规定,已适用土地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如果不是遵循追溯历史适用规定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也能申报时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应当由冲减以前已经按照规定,计提的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额,并在规定期限内再申报去办理出口退(免)税。
按以前规定已适用土地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假如听从追溯适用规定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能够区分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应当冲减以前计提的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额,应同时冲减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或者的进项税额。
二、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写明的出口日期规定为准想执行的政策
下列选项中政策规定,应当及时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不一致不能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写明的出口日期是2012年7月1日完了,就应通过新政策规定不能执行;否则不就应当由九十条以前的政策规定负责执行。
(一)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后能提供出口收汇收汇核销单期限的政策;
(二)外贸企业进口货物再出口退(免)税的政策;
(三)逐渐扩大生产企业应按自产产品范围的政策;
(四)外贸企业购置按铁架办法课税货物适用出口退税率的政策;
(五)外贸企业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货物或购置按简易工具办法征税货物出口退税率孰低原则适用规定的政策;
(六)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退税算出依据和退税率适用规定的政策;
(七)除历史追溯适用之外新增加的出口货物劳务可以退税范围的政策;
(八)出口免税卷烟或者进项税额可以计算的政策。
三、不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写清楚的出口日期规定为准不能执行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规定,本办法别的规定自2012年7月1日开
始先执行。起始日期:属于什么向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写清楚的出口日期时间计算;一类非报关出口经销的货物,以出口发票(外销发票)或普通发票
的补开时间不一致;一类保税区内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和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时间计算。
可是c选项规定却不能明确的国家税务总局第24号公告明文规定的起始日期规定为准来想执行,没有办法从2012年7月那以后的退(免)税申报期又开始执行。
(一)除追溯可以参照退(免)税申报期限的规定之外的别的出口退(免)税办法和要求;
(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管理办法;
(三)生产企业免退税申报数据调整办法;
(四)可以取消新办生产企业和银色出口企业12个月退税审核期的规定;
(五)生产企业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的认定;
对于生产企业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认定,在2012年7月退(免)税申报期限内不能不能申请办理结束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尽量多不予延长。
四、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按未内外销征税政策
(一)不能执行时间问题
新政策对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按规定内销特别税采取的措施用出口货物离岸价核减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的余额后再换算销项税额的方法,而以前却采取措施通过征收率可以计算应纳增值税的方法,不同的方法将使出口企业承担责任差别的税收负担。
要必须明确的是,出口企业2011年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如果没有未九十条规定申报时免税政策应在连续计算内销课税的,那你依据法律规定规定,其都属于追溯历史适用规定调整后新政策的范围。假如不能适用规定新政策规定,这样出口企业2011年度出口货物未按期支付申报后出口退(免)税,如果不是已经连续计算内销征税的,就将是按新政策规定接受调整,这样的对同笔出口业务,同样的按未国外销售课税就必定会采取什么措施不同的计算方法,那样就必然触犯历史追溯区分政策的规定。
因此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从7月1日起执行,同时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对负责执行起始日期的确定标准作了比较明确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出口企业2012年6月30日从前以进料加工贸易报关出口货物,如果没有未九十条规定申报后免税优惠,应当及时按照以前应按内销征收的规定先执行;只有一2012年7月1日完了报关出口货物,如果未据规定正常申报免税优惠,才应当及时听从目前视同内销课征的规定先执行。
(二)想执行范围问题
可是生产企业都能够详细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增值税课税的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但并不是说,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按未内销课税的范围就仅限于生产企业。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其报关出口的离岸价均除了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并且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课税的适用范围是一般纳税人,就以及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完全不同的是,外贸企业未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增值税课征的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的,其或者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应当及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扣减。
(三)耗用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所得税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成产的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课税
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生产企业国内购入无进项税额且不坏帐准备进项税额的免税政策原材料需要加工后出口方向的货物计算免抵退税额的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相应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不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那就出口货物适用土地税增值税政策是否应当从离岸价中扣除耗用的国内公司购买无进项税额且不坏帐准备进项税额的可以退税原材料金额呢?
对此,财税[2012]39号
文件就没应明确明确规定,但明确的内销货物强制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生产企业国内购入无进项税额且不补提进项税额的免税优惠原材料,又不能计提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同时也不得
从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中核减国内购入免税优惠原材料的金额。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如果适用征收税费增值税政策,那就不得擅入从离岸价中扣除耗用的国内公司购买无进项税额且
不补提进项税额的不免税原材料金额。
五、出口退(免)税再申报后能提供出口收汇收汇单问题依据法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的规定,属于退(免)税再申报后能提供出口收汇退税单的出口企业,如果不是在2012年6月30日前出口货物,其提供给出口收汇退税单的期限是出口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210天100元以内;如果不是在2012年7月1日那以后出口货物,其能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单的期限是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之内。相对于不超过两种情况,依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的规定,要是出口企业在2012年7月31日从前报关出口货物且在规定收汇期限内未收汇退税的,则不提供给出口收汇核销单。例如出口企业2012年5月份报关出口货物,其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为出口报关之日起210日左右吧,如果企业7月31日以前未收汇退税,这样的话在2012年8月1日那以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就不需提供给出口收汇核销单。如果没有出口企业在2012年7月31日几年前已多次逾期未收汇或者在明确规定期限内收汇收汇的,则应当九十条以前的有关规定可以办理。或者出口企业2012年7月1日报关出口货物,其提供给出口收汇退税单的期限那是2012年4月30日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内,如果没有企业在7月份早收汇核销,那就在2012年8月1日下次,出口企业正常申报可以办理退(免)税后,就应在九十条规定能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出口退税吗
法律分析:可以总之现在小规模的冲突所得税是是可以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平台或则做代理出口的商品,在出口报关并财务上做销售之前需在10个工作日前,换句话来说就是增值税申报期内个人办理增值税与在出口退税申报后期内作免税优惠正常申报。不免税申报时不免税额须按出口商品离岸价来算,工厂出口商品离岸价以出口发票算的离岸介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增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标准税收征收和交纳行为,安全有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完全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并执行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其它税收的征收管理,均区分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征收房产税、停征和减税政策、免税优惠、退税、需要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想执行;法律直接授权国务院明文规定的,据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再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入应有税收征税、停征在内税改、免税优惠、退税、补税和别的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情绪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