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7-26 09: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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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我司出口产品属于出口免税并退税,该如何处理,谢谢。可不可以抵扣咨询内容:我司是一家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为可退税货物,因客户要求,我司要将出口的产品交托上海的一家公司检验,...
我司出口产品属于出口免税并退税,该如何处理,谢谢。
可不可以抵扣咨询内容:我司是一家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为可退税货物,因客户要求,我司要将出口的产品交托上海的一家公司检验,提出的是上海检验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营改增)。此进项税额是否是必须缴纳凭证?同时,我司得到上海货代公司开具的内陆包干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营改增),进项税额如何确定不需要提走?解除内容:依据《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作用于不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岂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并且,应用于出口货物的内陆运输费用、经营费用等抵扣要分析其出口的是可退税货物肯定不免税货物,即出口免税的货物它的相关费用的进项税金岂能抵扣。当然了不属于出口单价中的境外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在内佣金则属于法律抵扣范围,应冲减当期出口收入。别外,因此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都属于服务行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批复》(国税函[2005]54号)中,凡取得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发票,岂能作为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但,诺取得是“营改增”试点单位(上海地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是国内环节的费用,则依据劳务对应的货物也可以以及进项税金抵扣。
出口退(免)税免税并退税适用的货物有哪些?
出口退(免)税免税并退税可以参照的货物:
1.需要是不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需要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要是出口收汇并已退税的货物
对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免税有哪些规定
是为好些地手中掌握出口货物比较复杂消费税的政策如何处理,对相关的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政策进行一次梳理。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可以退税的一般明确规定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减征消费税,假如不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全额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释义】
出口企业不仅仅认知局限于外贸企业,成产性出口企业虽然也可以享不享受;公司购买出口的货物理应表述为产成品、没有在加工等工序、然后主要是用于出口的货物。
2、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免缴消费税,但不全额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不能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释义】
委托加工收了、由受托方按规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属于当前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应该不受此条款限制。
3、出口企业出口或连续计算出口可以参照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应按规定缴消费税,不返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结论】
出口货物:增值税适用免(退)税的,消费税出口免税优惠且对属于什么购进出口的货物,返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增值税适用免税的,消费税免税政策、不退税且岂能抵缴出口销售消费税(否则那就是演化成成一种退税);增值税可以参照课税的,消费税跟随我特别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八条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补缴消费税的规定
1、出口企业也办理退税的情形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了什么退关,的或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不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可以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时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政策依据】
《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1号)第二十二条
2、出口企业也可以办理可以退税但就没退税的情形
纳税人真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可以退税后,发生退关也可以国外申请退货,复一般进口时已给以免税政策的,可暂不直接办理补交税款,待其转为国内经销的当月申报缴纳消费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1号第二条
【结论】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退运、复国内生产时,已退消费税应该及时申报补交社保;出口时免税政策但没有退税的,退运退货的实质那就是的销售的不后成立,应该才是库存货物,待再销售时申报缴纳消费税。
三、退(免)税都认定前的出口货物劳务的规定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退(免)税认为之后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可以办理退(免)税认定后,可按规定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政策及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九条第二项第一点
【尽量】
这里实际还修真者的存在申报期限对退可以退税的相同处理、单证有无收齐的差别处理等问题,必须可以参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在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6号)对部分条款的修改规定。
四、未按规定申报免税优惠的消费税处理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范围问题不免税政策的,除特殊的方法区域内企业出口的特殊能量区域内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连续计算出口的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劳务外,假如未按规定申报时免税优惠,应按未内销货物强制征收消费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九条第二项第二点
2、适用增值税可以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除特珠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普通区域内的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按规定出口的货物劳务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假如未在明文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正常申报可以退税的,应按未内销货物免征营业税消费税。
一类内销课征的,应在免税申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政策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一条第(七)项第一款
【结论】
贷款逾期不申报后可以退税,意味着什么决定放弃不免税?不申报免税就征你税。
五、按规定内销货物征收税费消费税的时限
1、根据上述规定“未在明确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免税”是指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报关三个出口之日的次月至次年5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需要提供正式地正常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直接办理可以退税再申报手续。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项
【解释】
就是顺利的话到次年5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再申报,实际过了5月31日。
2、对本年度的上述一类内销征收的,须在次年6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增值税、消费税。
【政策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一条第(七)项第二款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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