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6-01 09: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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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现在出口退税时间变了吗? 不是三个月了吗?解读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新旧衔接好的几个问题一、追溯历史适用规定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按以前规定,...
现在出口退税时间变了吗? 不是三个月了吗?
解读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新旧衔接好的几个问题
一、追溯历史适用规定调整后的政策规定
按以前规定,已区分征收税费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如果没有按照追朔范围问题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还能够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应当及时冲减以前早就遵循规定,计提的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额,并在相关规定期限内申报时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
按以前规定已范围问题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如果没有听从可回溯适用规定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能够区分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应当由冲减以前计提的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额,应同时冲减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或则的进项税额。
二、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写明的出口日期时间计算想执行的政策
a选项政策规定,应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写明的出口日期房屋登记薄想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写明的出口日期是2012年7月1日下次,就应当及时听从新政策规定不能执行;不然就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以前的政策规定不能执行。
(一)出口企业退(免)税再申报后可以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的政策;
(二)外贸企业进口货物然后出口退(免)税的政策;
(三)向外扩展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范围的政策;
(四)外贸企业公司购买按四孔办法课税货物适用出口退税率的政策;
(五)外贸企业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入货物或公司购买按简易工具办法征税货物出口退税率孰低原则区分的政策;
(六)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退税可以计算依据和退税率可以参照的政策;
(七)除历史追溯适用除了新增加的出口货物劳务可以退税范围的政策;
(八)出口免税优惠卷烟你所选进项税额可以计算的政策。
三、不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规定为准不能执行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规定,本办法其他规定自2012年7月1日开
始执行。起始日期:属于什么向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写明的出口日期时间计算;属于非报关出口消售的货物,以出口发票(外销发票)或普通发票
的出具时间为准;一类保税区内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以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开具证明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写清楚的出口日期不一致。
可是a.规定却又不能明确的国家税务总局第24号公告规定的起始日期房屋登记薄来负责执行,不能从2012年7月下次的退(免)税申报期开始不能执行。
(一)除追溯历史适用退(免)税申报期限的规定外的那些出口退(免)税办法和要求;
(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管理办法;
(三)生产企业免退税申报数据变动办法;
(四)可以取消新办生产企业和银色出口企业12个月退税审核期的规定;
(五)生产企业集团公司船舶概论成员企业的认定;
对于生产企业集团公司教材习题解答成员企业的认定,在2012年7月退(免)税申报期限内肯定不能可以办理完成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适度给以延长。
四、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按未内外销征税政策
(一)不能执行时间问题
新政策对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按未内销特别税采取用出口货物离岸价扣除相应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的余额后再换算销项税额的方法,而以前却采取什么措施通过征收率可以计算应纳增值税的方法,完全不同的方法将使出口企业承当相同的税收负担。
必须必须明确的是,出口企业2011年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如果未九十条规定申报后不免税应当视同内销征税的,那就依照规定,其不属于追溯范围问题调整后新政策的范围。如果容许可以参照新政策规定,那你出口企业2011年度出口货物未未按时申报时出口退(免)税,假如已经按未内销特别税的,就很快就会按新政策规定通过调整,那样对同笔出口业务,同时应按出口销售征税就势必会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的计算方法,这样就必然会违返追溯范围问题政策的规定。
而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从7月1日起负责执行,同时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对不能执行起始日期的确定标准作了内容明确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出口企业2012年6月30日几年前以进料加工贸易报关出口货物,如果不是未依照常理规定正常申报可以退税,应当由按照以前应按内销课税的规定先执行;仅有2012年7月1日下次报关出口货物,要是未依照规定再申报免税优惠,才应在明确的目前连续计算内销课征的规定不能执行。
(二)执行范围问题
虽然生产企业还能够确切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增值税征税的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但并又不是说,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按规定内销特别税的范围就仅不单生产企业。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其报关出口的离岸价均除开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因此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按规定内销课税的适用范围是一般纳税人,就以及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差别的是,外贸企业未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增值税课税的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的,其你所选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应当由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三)耗用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政策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出口货物,按规定内销征税
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生产企业国内购入无进项税额且不坏帐准备进项税额的免税政策原材料需要加工后出口方向的货物计算出免抵退税额的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相应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入可以退税原材料的金额后可以确定。这样的话出口货物可以参照强制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应在从离岸价中扣掉耗用的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补提进项税额的可以退税原材料金额呢?
对此,财税[2012]39号
文件没有比较明确明确规定,不过遵循内销货物土地税增值税的规定,生产企业国内购入无进项税额且不坏帐准备进项税额的免税优惠原材料,不能计提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同时也不得擅入
从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中扣除相应国内公司购买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并且,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如果可以参照征税增值税政策,这样的话岂能从离岸价中直接扣除耗用的国内公司购买无进项税额且
不补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金额。
五、出口退(免)税申报后能提供出口收汇退税单问题九十条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的规定,都属于退(免)税再申报后需要提供出口收汇退税单的出口企业,假如在2012年6月30日前出口货物,其提供给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期限是出口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210天以内;如果不是在2012年7月1日以后出口货物,其能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期限是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之内。对于不超过两种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的规定,假如出口企业在2012年7月31日几年前报关出口货物且在相关规定收汇期限内未收汇核销的,则不提供给出口收汇核销单。或者出口企业2012年5月份报关出口货物,其需要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为出口报关之日起210日以上,假如企业7月31日以前未收汇收汇核销,那就在2012年8月1日以后以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就不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假如出口企业在2012年7月31日几年前已逾期未收汇或者在相关规定期限内收汇核销单的,则应依据法律规定以前的有关规定可以办理。或者出口企业2012年7月1日报关出口货物,其提供出口收汇收汇单的期限就是2012年4月30日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内,如果企业在7月份巳经收汇核销单,这样在2012年8月1日完了,出口企业申报后申请办理退(免)税后,就应当及时依照常理规定能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什么叫出口退税?具体影响是什么?
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是可以惬意的享受退(免)税的优惠政策。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中的第一条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和找代理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凭关联凭证按月统一上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返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依据什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中的第一条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平台或指派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可要求明文规定。其中的生产企业,是指总公司与分公司,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且具备实际中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强制推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什么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缴消费税的办法。”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新华考资实行“免、抵、退”税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中的第二条规定:“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减半征收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好专用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1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对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可以退税机关审批同意后给以退税。”
三、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是可以贵宾级别退(免)税的优惠政策。即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对出口货物上道环节所负担的增值税,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带税票等凭证办理退税手续。
四、可以退(免)税的货物所应必须具备的四个要件。
第一,可以是一类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第二,必须是已经报关签证过期的货物;
第三,必须财务上已作销售全面处理的货物;
第四,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收汇核销的货物。
五、出口企业的登记及办税员管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中的第十一条规定:“出口企业应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教材习题解答授权单位审核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和工商营业执照于批准之日起30日比较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证。出口企业如突然发生乡镇合并、变更情况,应予审批撤并、变更之日起30日比较内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注消或变更退税登记手续。”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的第一条关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登记中明确规定:“还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再一次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前,持做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临时出口退税登记。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时,应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并提供200以内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能提供);4.海关不能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不需要可以提供);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为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中的第十二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去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不合格后发我《办税员证》。也没《办税员证》的人员岂能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需要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销户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突然发生的一切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六、别的规定。
依据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中的第二十条规定:“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政策国内生产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册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来料加工免税可以证明’,持此可以证明向主管其征收的税务机关申报后可以办理减征其加工或授权其加工货物及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去办理核销单手续。严重逾期未核销单的,业务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将联合六海关和主管征税和税务机关及时应予以补税和处罚。”
第二十一条规定:“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折价出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请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表示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材料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根据上述规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税率换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部门主管出口企业课征的税务机关可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标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时,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去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抵扣。”
七、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银发[2001]276号”文件)的规定:“商业银行为帮忙解决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账而直接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在对企业出口退税账户参与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提供给的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能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期限最长不将近1年,贷款比例原则上最低不敢远远超过企业应份退税款的7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能执行。”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对某个特定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纳税人在交纳的企业所得税时,得到减征政策或免缴的一种照顾和鼓励措施。
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1.国务院审批同意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税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正式投产年度起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2.就是为了支持和安慰和鼓励发展起来第三产业企业(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兴办学校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减半征收所得税。即:
(1)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采取提供的技术服务也可以劳务所全面的胜利的收入,这些城镇其余各形事业单位开展上述事项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全面的胜利的收入,暂免征税所得税。
(2)对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服务什么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得到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外贸咨询业(以及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时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缴所得税。
(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外贸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刚开张之日起,第一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税,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行业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什么时候开业之日起,报国务院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减征或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税一年。
(6)对新办的三产企业经营多业的,按其经营主业(以其求实际营业额计算)来判断减免税政策。
3.企业借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出来的,可在5年内减征也可以免缴所得税:即
(1)企业在原啊,设计明确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再产生的,在《综合资源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和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税五年。
(2)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四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成产建筑材料的所得,自经营生产之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税五年。
(3)为处理凭借别的企业废弃的砖窑的,在《综合资源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开办学校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可减征政策或减征所得税一年。
4.在国家考虑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减征或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税三年。
5.企事业单位通过技术转让,和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关联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暂免土地税所得税;远远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十分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半征收或减征所得税一年。
7.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排待业人员最多企业人员总数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在三年内减征政策也可以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税。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税费所得税。
9.对民政部门即将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不超过,暂免征收税费所得税。凡先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35%的,减征所得税。(享受税收的“四残”人员的范围包括盲、聋、哑和精神残疾)。(以内政策依据:财税字〔94〕001号文件)。
10.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12项政府性基金(收费),免征企业所得税。12项政府性基金(收费)是:养路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事业附加费、邮电附加费、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财税字〔1997〕33号)
11.对国家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提出的所得暂免强制征收企业所得税。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条件规定条件,亦享不享受该政策。(国税发〔2001〕124号、财税字〔1997〕49号)。
12.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一部分收入项目减半征收所得税,具体是指:
(1)经国务院及财政部审批同意办事机构和扣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叠加收入等;
(2)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不和计划单列市)批准或县市级财政、计划部门同意审核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经财政部审核批复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4)事业单位从其隶属非法人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全面的胜利的收入;
(5)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拿到的主要是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
(6)社会团体得到的各级政府贷款资助;
(7)听从省级不超过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手续费的会费;
(8)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9)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项目。(依据:国税发〔1999〕
65号)
13.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值改企业的,自2000年1月1日后自动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事业编制的年度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减征政策企业所得税。(依据:国税发〔2001〕60号)
14.对于高校后勤实体的所得,暂免征税企业所得税。(依据:财税字〔2000〕25号)
15.转制的科研机构(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分部242个科研机构),从1999年起至2003年底止,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依据:国税发〔1999〕135号)
16.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做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登记失业下岗失业人员至少职工总数30%以上(含),并不如签定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行业批发、批零兼营包括以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当年新建立劳动关系下岗失业人员提升职工总数30%以上(含),并不如签署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都认定,税务机需要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就业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还不如公司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当事人,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算出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17.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做按摩、网吧、氧吧外)和现有的商贸企业(从事行业批发、批零兼营这些以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新提升的岗位,当年新登记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提升职工总数30%以上(含),并只能公司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为,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交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左右吧依据:财税〔2002〕208号)
18.对为临时驻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新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数的60%(含)以内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能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依据:国转联〔2001〕8号)
19.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依据:财税〔2000〕84号)
20.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依据:财税〔2000〕25号)
21.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前,对增值税一般人的销售其自行开发完毕生产的软件产品或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按照法律税率强制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不好算税负达到3%的部分可以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款用于研究开发软件、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未提交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抵免所得额和抵免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凡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再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财税字〔1999〕290号)
2.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不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换算突然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应书工会经费外,年终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可再按其求实际不可能发生额的50%,然后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三、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人通过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青少年活动场所、非盈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愿意全额扣除相应。
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措施,对此一个企业可能会会有减免税政策交叉的十字的情况,在详细执行时,可你选择可以参照其中一项最优惠的政策,但肯定不能两项或是几项政策累加想执行(依据:国税发〔94〕229号)。纳税人制度核定征收的,不得擅入贵宾级别经济责任指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据:国税发〔2000〕38号)
外贸出口退税账务处理怎么做?
外贸出口退税的本质是先税后退,发生了什么出口退税业务时,应设置中应交税费科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核算,去相关账务处理怎莫做?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的会计分录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企业购入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置货物当时又不能可以确定主要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计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再从内外销库存账。
(1)定购出口货物时,提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去确认出口货物的销售收入,参照外币金额和选取的汇率确定销售额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依据什么税率与退税率的差额,不退进项税额冲减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退税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货物出口后,据退税率,计算其他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款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款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出口退税和出口免税优惠的区别
出口免税,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货物或可以购买货物后然后出口或授权出口,国家给与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则是必须先不用交税,还没了后期再是从税务局的审核把当时所交的税退给,而出口免税则是不用交税。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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