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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集团
2024-05-20 16: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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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营业执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销了一家公司怎么办假如营业执照在不知情地的情况下注销后,可以采取措施100元以内步骤:1.立马联系工商局了解自动注销的具体原因,并询问是否需要...
营业执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销了一家公司怎么办
假如营业执照在不知情地的情况下注销后,可以采取措施100元以内步骤:
1.立马联系工商局了解自动注销的具体原因,并询问是否需要有一丝一毫程序是需要成功。
2.假如确定营业执照被注销,可以向工商局提出申诉,并并提交相关证据,.例如股东法人的签名等,以可以证明自己完全不知情。
3.假如申述成功,可以不可以恢复营业执照。如果没有申诉失败的话,则不需要判断重新注册营业执照。
需要注意的是,在重新注册营业执照时,要恪守相关法规,并通过工商局的要求再提交所需的材料。同时,如果原去登记名称仍可建议使用,可以不再在用;如果没有已被他人注册一,则不需要系统命名。
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了怎么办?
一、明确规定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a选项原因重整:(一)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或者公司章程明文规定的别的重新整顿事由会出现;(二)股东会或则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单独设置或者分立是需要重整;(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或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不予重整”及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重新整顿的,应当在队伍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又开始清算。二、公司不及时清算,其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独自面对的风险(一)股东很可能承担赔偿责任1、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如最后清算义务人存在200元以内怠于拒绝履行或履行义务有瑕疵的情形,债权人可以踏上一步清算责任之诉,没有要求最后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又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不断贬值、大量流失、毁损严重或者权利瑕疵的;(2)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通常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难以进行清算的;(3)公司未经清算即可以办理注销登记,造成公司没能接受清算;(4)公司未经核准依照法律规定公司清算即可以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则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去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2、公司和股东均可成为被告(1)依据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及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不宜以一方当事人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已丧失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问题的复函》之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如果未解散清算的,原告可追加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全体股东以及约定被告进行诉讼,并承担部分相应的清算责任。(2)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之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时仍继续店面的用人单位发生了什么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二)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风险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职务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敢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2、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任职因不合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任职其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最后清算小组由谁横列依据什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可以确定的人员组成。多次逾期不清算组通过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不去申请人民法院重新指定或是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先申请,并及时成员清算组接受清算。”之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实际控制人为已公开披露明确规定的清算义务人,清偿义务人应当及时在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营业期限期限届满后、股东会决议解散队伍、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依法撤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又开始并且清算。若是股东或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为前述相关规定的清算义务人,也就意味着什么,债权义务人未及时清算组或未严格的必须履行最后清算义务,可能会承担你所选责任。4公司清算的流程参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七条之规定,公司清算通常有三种让其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一)自行清算自身最后清算程序1成立清算组和备案2通知.设债权人并公告,接受债权登记3一次性处理与清算无关的公司未一剑杀的业务,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4如何处理公司财产5成立清算组和备案6通知试求债权人并公布,参与债权登记7率先实施债权方案8重新提交清算报告;9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优点清算组的成员为公司股东,工作太容易开展。同时,相较于破产清算程序对于,无法清算无什么太大明确规定约束,清算组可依据什么求实际情况身形灵活继续开展工作。缺点一一债权案不能在公司尚能快速有效启动的情况下启动时,如直接出现公司僵局,难以起动一一清算程序。(二)强制清算据《公司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存在地200元以内情形,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答话强制清算:(1)公司重整多次逾期不清算程序接受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时间清算的;(3)违法清算很可能严重极大损害债权人或是股东利益的。
为啥企业状态是注销还在营业
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驾驶证降级、注消、迁出、迁走、关门停业、清算。
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修真者的存在并一直算正常运营。也被被称什么时候开业、正常了、登记。
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了正式开工生产,新建企业以及部分投产或试营业。
因完全不同省份很可能有细碎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了、经营、在营在册、最有效、在业在册又是在业的意思。
3、经营状态吊销执照;未注消是指: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做出了决定的行政处罚。企业被被吊销执照后,应当及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清算,清算都结束了并可以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同归干掉。
4、经营状态注销后是指:企业已难复存在,失去抵抗法人资格。
5、经营状态迁出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去某主管机关。
6、经营状态落户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落户某主管机关。
7、经营状态歇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在再继续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变化后仍恢复产能。
8、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队伍解散以及导致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做出了决定暂时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通过全面清查,并通过扣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下的财产的经济活动。
一、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有限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并去办理提交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由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提交备案应再提交200元以内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协议的《公司备案申请表》;
2、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属的《授权委托》;
3、股东会麻烦问下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由自成立之日起10内安排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得到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和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销户原因、清算又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再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及时自联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交给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再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那就证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能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在对债权并且登记。
在再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接受清偿债务。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人员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会制定清偿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定
清算组在需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由制定出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则人民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依据股东会最后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通过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全额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债权公司债务后;
5、全部债务一切就绪根据上述规定款项后的余下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通过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岂能相继开展与清算没什么关系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据规定债权前,不得擅入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值班参谋再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自己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或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应和200以内内容:
1、债权债务已清理过一切就绪;
2、事故处理费税款、职工工资巳经结算和支付;
3、已首页注销公告。
七、注销登记
1、先申请注销登记。
自清算报告被去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再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选项中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后之日起30日比较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先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照法律规定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期满或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其他队伍解散事由会出现,但公司按照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
(3)、股东会决议解散队伍也可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队伍解散;
(4)、依照法律规定责令关闭、责令关闭或是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给以重新整顿;
(6)、、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余重新整顿情形。
2、去申请注销登记应重新提交文件。
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上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协议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
(2)、《指定(委托)》;
(3)、人民法院的破产作出裁决、重新整顿裁判文,公司据《公司法》作出的解散队伍决议或则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再确认的清算报告;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提交的别的文件;
(8)、国有独资公司可以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及时再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及时递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先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在重新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可以证明。
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
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已经结束后,清算组应当由自己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并报送材料公司登记机关,去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暂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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