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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集团
2024-05-11 1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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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司减资应该如何通知债权人公司接受减少注册资本时,往往会倒致债权人利益损伤严重的情况直接出现。而,公司通过降低资本决议后,是需要及时同时债权人,以便于对债券人利益参与保护...
【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公司应当由自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再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交给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没有要求公司清偿债务也可以提供或者的担保。
1、公司未依照法定程序减资,对未经通知的债权人组成侵权,故该减少注册资本行为对债权人不不可能发生任职。
2、公司减资未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到债权人的,有过错的股东应在减少注册资本范围内对公司没能清偿债务承担责任回答赔偿责任。
关于公司减资的规定
1、公司减资的,公司有义务在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应有之日起十日内安排债权人。是需要通知的债权人的范围不单除开减资决议做出了决定前巳经确认的债权人,还和减资决议对他后工商变更前确认的债权人。
2、为尽量减少对公司没法债务清偿部分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公司减资后股东应上门督促公司应该履行通知债权人的义务,除非公司断然拒绝的,股东也可实际留也存督促公司或则向债权人通知等证据,认为应该自身不具有过错而不承担责任相对应责任。
3、公司作出增加注册资本决议,肯定修真者的存在部分股东增资、部分股东不增资的情况。但是况且是未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只要其也进行签字盖章赞成了该减资决议,在公司未再通知债权人认缴注册资本情况时,未减少注册资本股东也需承当相对应责任。
由上题意,公司减资未通知到债权人的,股东一类未尽合理特别注意义务,本身过错,有过错的股东应在认缴注册资本范围内对公司根本无法清偿债务承担部分补充赔偿责任。
【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完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即属对公司承当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缴纳期限对公司承担部分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有权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类型管理者等权利。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公司是需要降低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及时自应有降低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安排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权利具体的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给或者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岂能高于法律规定的最少限额。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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