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4-02-05 2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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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原股东实缴后股权转让,新股东是否还需要承担出资额的责任?原股东也按照约定实缴了其300499高澜股份的股权,这样依据什么《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股东也继续履行了出资...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这个可以是从签定股权转让合同的通过转让。未社会保险费出资购买的,股东应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公司补前不出资。未未缴纳出资购买的股东股权收购之前却不是属於着其出资不实的责任会被免掉。股东可以所有或部分转让股权。
绝对客观:
《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互相间可以彼此有偿转让其完全的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由经以外股东三分之一数同意下来。股东应就其股权收购事项面得到通知其余股东发表意见表示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成转让。别的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后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及时可以购买该转让手续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后。经股东表示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下股东一贯主张参与重大决策优先购买权的,协商判断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听从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参与重大决策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的,从其规定。
一、是注册资本总额一直保持变为,实收资本总额应与注册资本总额保持一致,不变。并且,账面上的实收资本总额应该不会变动。
二、股东变更的,实收资本总帐应变更:
1、增加原股东的实收资本,记入“实收资本”账户借方,明细账户为原股东的名称;
2、减少新股东的实收资本,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的贷方,明细科目是新股东的名字;
3、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借方的股本金额总数要和管理费用“实收资本”科目贷方的股本金额总数一致,那样才能绝对的保证“实收资本”科目总额不可能有任何一点的变化。
三、实收资本明细帐决定的完整会计分录
或者,原股东A变更为新股东B,股本金为50万元,原股东C变更为新股东D,股本金为30万元。帐务如何处理为: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A)50万元
实收资本----(原股东C)30万元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B)50万元
实收资本----(新股东D)30万元
储存资料:
企业作账流程
1.据原始凭证编制凭证
2.依据什么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3.依据什么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会计账簿(除开总账和明细账)
4.参照会计账簿(要注意是总账)编制会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参照会计报表编制纳税申报表
6.年终结转损益(也可以逐月结转损益)
7.正式编制年度会计报表(除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根据年度会计报表编制所得税年报和其他各税种的汇算清缴自查表
参考资料
-做帐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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