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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财税
2024-05-14 09: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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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0修正)第一条为增强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能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参照《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规,结合...
市(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全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四条a选项少量取水不必须申请取水许可证:
(一)为家庭生活取水的;
(二)为农业灌溉月生活用水量4000立方米200以内的;
(三)为关联方占用资金活动取水处,月打井取水量50300立方米200元以内的。第五条a选项取水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取水许可证:
(一)为农业抗旱应急可以取水处的;
(二)为更加有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要生活用水的;
(三)为防御和消除对公共安全或则公共利益的危害必须取水处的。第六条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不得远远超过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年度计划可采总量,并应当及时条件符合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的要求。
全省地下水年度计划可采总量、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确定。
市(地)、县(市、区)地下水年度计划可开采矿石量、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由市(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判断。对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年度计划可采总量、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当及时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确定。第七条在地下水超采区,应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不得不断扩大取水。不准进入在也没回灌措施的地下水十分严重超采区打井取水。
地下水超采区和不准进入取水区,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公安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录取最低控制线,报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城市规划区和城市供水水源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六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城市基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低控制分数线,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第八条刚建、改造扩建、重新建设的建设项目,是需要再申请或是原先可以申请取用水的,建设单位应当由在统一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向县级左右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来取水许可审批预申请;要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在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给出取水许可证预申请前,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表示同意并签属意见。
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消息建设单位给出的取水许可预申请后,应及时局牵头或是部门会议表决,提出来面意见。
建设单位在报送材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附具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面意见。第九条去申请取水许可预去申请需重新提交以上文件:
(一)水资源论证预去申请;
(二)建设项目建议您的简要说明;
(三)取水水源已开发利用状况及水源相册的分析报告;
(四)节约用水措施;
(五)取水和退水对水环境等因素的分析报告;
(六)取用水预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也可以别的文件。第十条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在持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文件,向县级左右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议取水许可审批申请;要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应当由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下来并签订意见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特别是大型建设项目的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供水水源地的地下水取用水申请时,必须经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审赞成并签定意见后方可审批。第十二条不致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新建、扩建、扩修的建设项目,要先申请和重新可以申请水资源论证的,建设单位应在在申报时年度投资计划的同时,直接向县级不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第十三条取水许可证审批、发放时间权限:
(一)在卫运河、漳卫新河干流取水和在沂河、沭河、韩庄运河干流距省际边界10公里内生活用水,其取水灌溉量大于110100立方米每秒的,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通过国家明确规定审批、统一发放;
(二)从大型水库生活用水的,在市(地)边界河道取水或则在市(地)边界两侧各5公里内取地下水的,非灌溉用水日取地表水4万10立方米不超过、地下水2万100立方米以下的,这些规模型建设项目和大型灌区的取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审批、统一发放;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外的取水许可证的审批、发放权限,由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决定。
(一)取水处水体(以下是由原水)水质或经处理后的水质应都没有达到申请人用水水质要求;
(二)申请人不得向城市供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及供水渠道内废气排放成分污染物的退水;
(三)申请人不敢用来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多含毒污染物、含病原体的退水;
(四)申请人向河道、湖泊等水体的退水,应当及时条件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在强制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水域,申请人的退水中污染物总量不得擅入远远超过规定的指标。第五条新建、扩建改造、扩建的建设项目,是需要去申请或则然后再先申请取水许可审批的,建设单位在向受理申请机关给出取水许可预申请时,九十条《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并提交的取水和退水对水环境等因素的分析报告,应除了下列选项中内容:
(一)可以申请取水处的地点非盈利组织会计水质现状;
(二)申请人对取水水质的要求;
(三)对原水处理的基本是工艺及设计标准;
(四)退水地点,退水,退水前受纳水体的水质状况;
(五)污废水处理设施、设计标准及基本上工艺;
(六)退水水质、水量(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总量测算);
(七)取水和退水对原水、受纳水体的影响分析;
(八)取水和退水是否影响第三者用水水质。第六条取水许可审批预申请受理机关收到消息申请人按本规定第五条并提交的有关文件后,应对a选项事项提出面审查意见:
(一)原水或经处理后的水质能不能柯西-黎曼方程申请人的用水要求;
(二)退水地点所在区域有无在城市供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及供水渠道内;
(三)退水中所含污染物浓度是否需要将远远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在强制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最多总量控制指标;
(五)所能提供的或是数据和结论如何确定本身任职、有无科学;
(六)取水和退水水质对水环境影响分析是否需要可信度高,有无漏项。第七条水资源论证预申请受理机关对退水地点远超其管理范围的,应征求退水口所在地取水许可预申请受理机关的意见。第八条有下列选项中情形之一者,受理机关应在收到消息取水许可审批预可以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再通知申请人补正:
(一)未按本规定第五条没有要求申报时有关文件的或申报文件不完备的;
(二)文件中在用的关联监测数据不具效劳的、预测方法方法错误的;
(三)以外不要什么规定那些要求的。第九条有c选项情形之一者,审批机关予以同意取用水预可以申请:
(一)原水水质不能柯西-黎曼方程申请人要求或经全面处理仍又不能满足的条件那些要求的;
(二)污水处理设施或其治理能力不足,治理技术、工艺不可信,退水水质将达到排放标准的;
(三)向城市供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放含污染物的退水的;
(四)在强制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退水中污染物总量将远远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
(五)取水或退水将极为严重引响第三者用水水质的。第十条建设项目经批准后,申请人按规定向受理登记机关提议水资源论证申请时,比较复杂水质部分的应在并提交a.文件:
(一)取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预再申请的审查意见。第十一条取水许可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如何应付提议取水许可证申请的申请人并提交的经济责任指标文件接受核查,并对a选项各项给出审查意见:
(一)原水或经处理后的水质是否行最简形矩阵申请人要求;
(二)打井取水对取水地点水体水质的影响;
(三)污废水处理设施能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四)退水中所含污染物浓度是否需要提升排放标准、总量是否将近控制指标;
(五)受纳水体水质进行退水后,能否要什么规划设计规定的水体功能区的水质标准;
(六)退水是否是引响第三者用水水质,承诺考虑采取什么措施的补救措施如何确定能提升预期效果,第三者的承诺如何确定最有效。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连续停止下来打井取水满2年的,由原审批机销取水许可证。而不可抗力也可以接受重大的损失技术改造等原因造成停止下来取水满2年的,经原审批机关表示同意,是可以剩余取水许可证。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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