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5-11 12: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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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土地使用证是现在固定资产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件,并且所了解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有助我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土地使用证如何能去办理呢?...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出让土地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数量去确认;
i、人防易地建设费合同;
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彩打);
k、契税缴讫凭证;
l、土地审批单;
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市场办证
1、所需资料:
a、转、受让公司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转、受让公司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转、收购股权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e、转让协议;
f、转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身份证);
i、其他地方税费缴讫凭证;
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直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1、所需资料:
a、土地征收(转让)合同、审批单;
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什么第h项资料的不是需要第a、b项资料。
(四)可以办理(土地抵押物)他项权证
1、所需资料:
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贷款(抵押)合同;
e、土地评估(需要备案);
f、协办函(国土分局)。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可以办理乡、镇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应当并提交必要的材料:建设用地批准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大项费用缴纳凭证。
2、单位直接办理乡、镇国有参股初始登记应当及时递交必要的材料:建设用地批准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测绘报告、缴纳凭证。
3、个人可以办理宅基地初始登记应并提交必要的材料:建设用地批准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可以申请。
二、变更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改变土地权利,是需要的材料:权属变更先过房屋所有权证,接着30日内再申请办理土地证。
1、个人先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土地权属相关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
2、单位去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项费用缴纳凭证、土地权属可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上级部门的有关材料。
三、设定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开发公司去办理总证应当提交的材料:建设用地批准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报告、个人或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缴纳凭证。
2、个人办理小证应当由提交的材料:建设用地批准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总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以外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直接办理继承再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公正、土地权属其他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去申请。
2、个人办理可以补办去登记应当及时提交的材料:声明缴销的证件、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五、抵押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及时提交的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交纳凭证、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2、单位去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由提交的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人防易地建设费合同、担保合同、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申请报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依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全部的土地,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考虑给单位或者个人在用。建议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也可以具体的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种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那些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六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及时严格听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以确定的用途在用土地。
第六十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判断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入重新修复、重新建设。
第七十四条买卖或是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不超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法所得;对触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动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条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部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项的建筑物和其余设施;这个可以并处罚款;对然后全权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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