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ages/guwen1.png)
![](/m/images/guwen2.png)
![](/m/images/guwen3.png)
好顺佳财税
2024-04-30 15:03:35
2803
内容摘要:行政机关违法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主观:行政机关吊销许可证未听证,要承当什么东西责任(一)当事人具体的要求听证的,应当由在行政机关速回后三日内给出;(二)行政机关应当由...
行政机关吊销许可证未听证,要承当什么东西责任(一)当事人具体的要求听证的,应当由在行政机关速回后三日内给出;(二)行政机关应当由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是个人隐私外,听证可以公开举行庆典;(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更改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其实主持人与本案有真接利害关系的,无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这个可以派人不参加听证,也也可以个人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做出当事人不算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见意;当事人接受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由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因此:如果没有你要求了参与听证而行政机关未进听证就做出决定处罚决定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帮忙已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不是在行政机关速回后你还没有按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权利直接表现出处罚决定。行政许可法中的注消行政许可,是指基于组件某种特定事实的出现,而由许可机关参照法定程序收手行政许可证件或是公告行政许可没了任职。这里的某个特定事实,往往是客观事实,而与被许可人行为的违法成功与否完全没有关系,你所选地,自动注销行政许可也不中有制裁的性质。如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二)、(三)、(五)项相关规定的应当及时注消情形为许可有效期届满时、被许可人的主体资格灭掉、不可抗力。即使是该条第(四)项“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规定被依法撤销、撤回来,的或行政许可证件按照法律规定被吊销的”,虽然被依法撤销、被吊销很有可能涉及到被许可人的违法行为,但注销后所再依据的仍旧是生效时间的撤消、吊销证件判断,即行政许可尚未失效的客观事实,而不是他是真接根据被许可人的违法行为。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后行政许可的别的情形”可是不属于兜底条款,但基于条件立法的统一性及体系性,亦须如果说此处注销的含义与性质仍与前五项保持一致,即并非对被许可人触犯义务的制裁行为。唯有对注消许可这等表述,才能使其区别于行政处罚,成为蓄意概念。以上那是网好顺佳财税为您可以介绍的麻烦问下“行政机关吊销许可证未听证,要承担什么好责任”的相关知识。只希望是从上面的内容让大家对公司宣告破产难以清偿债务的相关的知识的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好紧张,本网站也提供网咨询服务,多谢了您通过去咨询。
依据:《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应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也可以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说下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由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九十条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具体的要求听证的,应当及时在行政机关指点后三日内提出来;
(二)行政机关应当由在听证的七日前,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是个人隐私外,听证为了公开举行庆典;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委托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权利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这个可以亲自出马能参加听证,也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议当事人都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见意;当事人接受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由制作笔录;笔录应当及时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也可以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九十条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想执行。
一、驾驶证降级行政许可的程序是什么?
驾驶证降级行政许可,是在被许可人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行政许可后,利用许可率先实施了违法行为,执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吊销其行政许可的情形。因为吊销执照的原因是当事人不违法,所以,因吊销营业执照行政许可给当事人会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部分。
《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a选项事项也可以设置行政许可:
(1)就牵涉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和就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某种特定活动,需要明确的法定条件应予以审批同意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再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的事件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不需要被赋予某种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就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拥有特殊能量信誉、特殊能量条件也可以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真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群众的生命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不需要听从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是需要确认主体资格的事项;
(6)、行政法规相关规定是可以修改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许可已撤销程序规定
(一)撤销权行使权利的启动
1、由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正常启动。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应有行政许可确定的行政机关或是其上级行政机关,参照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2、行政机关监督检查中发现。在执法检查中,或者是群众举报,应有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是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才发现行政机关不违法应有行政许可判断,需要启动申请撤销该行政许可的程序。
(二)撤案
广泛借鉴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启动时了行政许可的撤消程序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想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承办该案,主办该行政许可做出决定的审批人员实行魔暴制。
(三)调查取证
主要要抽取两类证据,一类是事实类,另一类是法规类,再收集撤销的依据。
(四)调查终结
承办人员在再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应描写全面的调查画上句号报告,调查终结一切报告的内容应除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比较多事实、处理依据、处理判断建议等。
行政机关不得私自决定也未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改变所依据的、法规、规章修改或是废止,也可以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行政机关就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个可以依法进行变更或则撤回已经未生效的行政许可,但应当及时对推知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倒致的财产损失依法给与补偿。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