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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财税
2024-03-23 03: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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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司让我们自己找发票避个人所得税,行得通吗合理避税是基于条件遵照指示来负责执行的。合理避税是两方面的,员工可以少交个税,而公司这个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这大都不能的。但前提...
擅自伪造发票本身就不违法,公司的默许、员工和制假者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这样的避税是一种背叛行为。如有切实证据证据,私造发票的相关人员将会造成发票面值金额的到5倍的处罚。
“靠发票拿工资,那账面工资自然少了,而这然后引响到本人众多社会保障待遇,包括‘五金’、加班费等。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员工不能吃‘哑巴亏’。”
一、灵活运用政策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也可以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或应税劳务,进项税额岂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中比较复杂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清洁液于根据上述规定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假如兼广泛用于电子生产经营,则这个可以抵扣。如像公司购入了一部大客车,清洁液于负责接送员工每天上下班,提出的进项不得抵扣进项税的。但如果不是说这部车还用来送货上门、接送员工参加会议,就是可以抵扣了哦~
同理可知,公司开年会内带福利费性质,不得擅入抵扣增值税,但是若不是开工作总结会就是与经营有关的会务费,就也可以抵扣增值税哦~
二、系统设定情景,巧用模型换算
某公司成立一年后营利1000万,股东倒底是用分红模式那就利息分配模式好呢?现在分别来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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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模式:根据定义分红100万,牵涉到到个人所得税为:100*20=20万;
企业所得税为:100/(1-25)*25=33。33万。由于公司不属于投资者,结果投资者负担税收53。33万;
利息模式:假定投资者提出100万利息,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为:100*20=20万;增值税:100/(1+3)*3=2。
??91万
而依据国税函[2009]777号《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法律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利息的利息支出,应据《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是由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明文规定的条件,可以计算企业所得税直接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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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该公司全额支付的利息条件符合税法明文规定也可以扣除相应的条件。即公司申请支付的100万利息可以不递减企业所得税。抵减金额为:100*25=25万
个人交个人所得税22。91万,公司单调递减25万,由于公司一类投资者个人,只不过投资者负担税收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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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拿进项多抵扣
作为一般纳税人,销项乘以进项那是要缴的税,所以,多拿进项就是可以少交税。
那些个进项和多个方面:购买办公用品的进项,去购买低值易耗品的进项,汽车加油啊的进项,去购买修理配件的进项。积少成多,日积月累,企业就能降低企业税负。维修配件又不是固定资产,因为进项也可以抵扣。
见意企业在管理人员的名片背面印上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料,在采购部门的时候出示资料不要要求对方开具证明专用发票,这也是企业节税的一个好方法。
2、运杂费又不是运费
企业销售产品,采购原料的运费可以按7可以计算抵扣进项,不过按规定,别的杂费不能不能抵扣,的或装卸费、保险费等。运输方在开具发票的时候要将运费与以外杂费分开,托运方按运费计算可以不抵扣的金额。
有点采购,营销人员不明白税务上的规定,对方开发票的时候是没有查,等到回来了后才才发现对方在栏里写了运杂费,发票肯定不能抵扣,算一算又损失掉了7。
所以企业财务人员一定要让管理人员都知道:运费与运杂费也不是一回事,少出差错就能少纳税。
3、代理还是非代理
现在很多企业都与事务所签定税务代理合同,大家都如果说都属于代理业务,若是是代理业务,那就应该是明确的差额税款。
反正,税务代理合同估计明确的服务业中的其他服务缴纳税金,肯定按全额纳税。
税务上对代理的认定不是看合同的名称,完全是看经济实质。
税务代理实质上是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与做代理相同,代理商有第三方出现,的或:企业授权一家公司采购人员一批产品,业务中有卖方,买房还有一个中间方,并且不属于代理,而税务代理是中介机构就为企业服务,没有直接出现第三方,因此,属于代理合同,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了什么的先行垫付、直接收取都需要能计入应税收入缴税,不能不能通过差额税款。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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