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3-01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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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如何进行购销活动的税务筹划,它和各税种的税务筹划有何区别和联系,它和一、合理避税与税务筹划的概念合理避税是在愿意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达到纳税人增加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
1、偷税、避税、税收筹划三者的联系有以行为的主体相;行为的目的相同;行为的税收环境是一样的,三者都在同一的税收征管环境和税收立法环境中;都更具策划推广性。
2、偷税、避税、税收筹划三者的区别为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及合乎道理税法意图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法律有规定手段进行旨在推广减轻税负的谋划与对策;逃税是指纳税人采取措施弄虚作假、假报、顾虑、违造等其它非法经营欺诈手段,不缴交或少缴纳税款的税务违法行为;避税是指纳税人借用税法的漏洞、特例和缺陷,尽可能避免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因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则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也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擅入税款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等失误,未缴或是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这个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持续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的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是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遁、出具虚假帐簿、记帐凭证,或则在帐簿上多列支出的或不列、少列收入,的或经税务机关再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后或则参与编造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继续追缴其不缴或是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下五倍200元以内的罚款;可以形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措施前款所列手段,不缴的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赃款其不缴或则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是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下五倍200以内的罚款;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单纯的文字角度说,两者的区别要注意是主动性(谓语)的区别。“税收”是税务机关为主动方,或称其为是从不收税角度来说的;而“纳税”的主动地方是企业、单位、个人等,或说是从纳税人角度相比的。所以,你的论文题目,如果不是是从纳税人角度论述的,建议您在用“纳税筹划”。如果没有是从国家角度论述的,也可以用“税收筹划”。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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