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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财税
2023-12-23 09:57:37
1563
内容摘要:年底拿奖金,如何避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技巧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担任或则合伙经营而全面的胜利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的或取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担任或则合伙经营而全面的胜利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的或取得报酬有关的以外所得。它要通过九级累进税率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越高,要纳的税也就越多。工资、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关系不到你是哪人的切身利益,如何能管用参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就是大家太在乎的问题。具体一点技巧有很多,在此笔者向大家披露好多种通用的技巧:一、增强公共福利支出,间接增加职工收入可以按结构非货币支付办法,能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的为职工需要提供宿舍(公寓);可以提供交通便利;需要提供职工在线用餐;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直接支付这个支出,企业可以不把这个支出另外费用会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不好算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更是一举两得。二、工资分摊方法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可以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也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出、分月申报缴纳的计征。因此,这个行业的纳税人是可以依靠这项政策使其税负合理化。其他行业纳税人遇到了每月工资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时,也就可以广泛借鉴该项政策的做法。三、制度双薪制个人得到的“双薪”,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文件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可以实行“双薪制”(指按国家规定,单位或为雇员多发1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并且而拿到的“双薪”应该要另外另外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双薪”所得原则上并没有扣掉必要的话费用,全额才是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只不过假如纳税人拿到“双薪”当月的工薪所得不继800元的,估计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相关扣除800元后的余额另外应纳税所得额,可以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例如,广东信达利公司税务总监2003年12月完成工资所得5000元。因该年纳税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全面的胜利减小成效,公司当月拟发放时间年终奖25000元给他。为合法节税,该公司采取将年终奖中5000元才是“双薪”,剩余20000元才是奖金。(1)纳税筹划前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505(元);②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25-1375=4875(元);共值应纳个人所得税=505+4875=5380(元)。(2)纳税筹划后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505(元);②“双薪”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125=625(元);③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375=3625(元);共有应纳个人所得税=505+625+3625=4755(元)。以上两方案比较,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625元(5380-4755)。四、奖金均衡全面一次性发放方法奖金属于工资的范畴,应该是按工资所适用规定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是按月份发放奖金,还是按季度、半年或全年发放奖金,在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是有所不同的。根据国税发[1996]206号文件,假如是按月一次性发放奖金,估计将发放时间的奖金与当月的工资单独设置缴交个人所得税;假如是聚集数月发放奖金,按税法规定又不能来算到每月与工资不合并缴交个人所得税,而应该要另外做一个月的工资处理。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其得到的数月奖金都是全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出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继续按居住天数并且划分算出;如果无住所的个人在职务境外企业职务的同时,转任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职务,只不过却不是换算或不经常到华履行在华机构职务,对其一次提出的数月奖金中属于全月未在华的月份奖金,据劳务突然发生地原则,可不尽责于中国境内的奖金收入算出纳税。可见,假如奖金所得一次性一次性发放,导致其数额低些减小,将适用规定较高税率。这时,如果不是采取什么措施分摊筹划法,就也可以浪费不少税款。详细操作时,企业是可以将奖金进行细化,拿起一些奖金按月直接发放,留一些奖金按季晋级考核一次性发放,之后再恢复一部分奖金作用于“拉差距”在年终发放时间。这样,从总体上说,税负是会完成能减轻。.例如,梁某想应聘北京智董公司工作,该公司效益一贯比较好,他每月工资为2000元,2003年12月公司所遗发放年终奖36000元。(1)不通过纳税筹划:①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10-25]×12=1140(元);②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25-1375=7625(元);以内约计应纳个人所得税8765元(1140+7625)。(2)若并且纳税筹划,采取将年终奖改为每月预发的办法,则: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3000-800)×15-125]×12=6060元。两个方案相也很,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2705元(8765-6060)。五、实行年薪制方法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拿到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是可以强制推行按年计税、分月汇算清缴的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基本上收入和效益收入÷12-支付的分包款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以内公式说明,对年薪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虽然是将经营者个人的全年收入总额按12个月平均分摊计算出,这样的也可以最有效地尽量避免超额累进税率给他的高税负。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参考资料:
一、商议的依据
为啥工资与奖金之间的增减变动会影响个人所得税呢?这是而工资与奖金与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的差异。其共性是工资与奖金同一类“工资薪金”的范畴,它们互相间也可以彼此转换的;其差异是工资与奖金分别计税且适用的税率相同,工资适用规定“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而奖金可以参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税。我们要借用这一特性,把工资与奖金进行合理分配,在工资、奖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实现节税的目的。
二、筹划的思路
1.在税法相关许可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的优惠政策,既不增强单位支出,又能提升个人收入。
2.分析工资与奖金增减变动对纳税额的影响,收集工资奖金增减变化平衡点,合不合理判断年终奖一次性发放数额的范围,可以确定怎样发年终奖能使纳税人的税负最轻。
3.依据是什么年终奖在一个年度内没法使用一次的规定。把年终奖分解成二个部分,一部分以年终奖的形式单独一次性发放,另一部分以月奖、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形式归并到工资发放。
三、案例及分析
现加强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以发放奖金月份工薪金总额26000元(月工资8000元,奖金18000元)为基点,计算出工资、奖金分别改变对纳税额的影响。
1.当薪金由26000元提升4500元(加一档税率工资)至30500元时,是记入工资肯定计入奖金?
(1)冲减工资,工资由8000元增至12500元,工资纳税额1245元[(12500-3500)×20-555],奖金纳税额540元(18000×3),累计所得税1785元。
(2)能计入奖金,工资纳税额345元[(8000-3500)×
10-105],奖金纳税2145元[(18000+4500)×10-
105],可累计税款2490元。结论是减少薪金肯定能计入工资而不是奖金。
2.当薪金由26000元减少30500元(再加一档税率工资)至56500元时,是能计入工资我还是管理费用奖金?
(1)记入工资,工资由8000元增至38500元,工资纳税额7745元[(38500-3500)×25-1005],奖金纳税额减少540元(18000×3),累计时间所得税8285元(计算方法修改为公式①)。
(2)冲减奖金,工资缴税变345元[(8000-3500
)×10-105],奖金缴纳税金4745元[(18000+30500)×
10-105)],12个自然月缴纳税金5090元(计算方法设置为公式②)。结果是提升薪金应该冲减奖金范围。
工资与奖金在此段范围内增减变动的纳税临界点哪?简单假设纳税临界点的薪金总额为A,则有:公式①=公式②
[(A-3500-18000)×25-1005]+(18000×3)=[(8000-3500)×10-105]+[(A-8000)×10-105]
A=35200(元)
即,薪金在26000元至56500元范围变动时:纳税平衡点为35200元,当薪金总额等于35200元,提升的部分管理费用工资或记入奖金纳税额相等,薪金总额大于135200元时,提升部分估计计入工资发放,薪金总额小于35200元时,提升部分应该是能计入奖金发放。
1、变项目——工薪所得←→劳务报酬
在现行税率结构下,相同数额的工薪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原因所区分的税率有所不同,承担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税负也就有所不同。这两种所得的大区别在于所得完成任务者如何确定同劳务需求单位修真者的存在雇佣关系,并且,纳税人可以按照这个关系的处理来安排好所得性质,使所获收入被导航仪于最最有利的税收位置,最终达到都没有达到避税的目的。
一般来说:当应纳税所得额较多时,工薪所得可以参照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可以参照的税率低,可以考虑到在肯定的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能量转化成工资、薪金所得;当两项收入都减小时,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计算出能节税。但要尽量,收入性质的转化需要是都是假的、合法的。
2、变性质——"工薪"缴纳税费←→"奖金"上税
我国查找的《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一条规定“双薪制”计税方法再继续想执行,这意味着,今后“第十三个月薪水”将与第十二个月薪水共得站了起来换算,起征点和所适应的个人所得税只能可以计算一次,这样子就必定要增加个人所得税缴纳的额度。公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十三个月薪水(年终奖)就可以不和第十二个月薪水分开计税,这样子个人就是可以会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付额度。
3.变数量——依据税负临界点调整直接发放周期
我国税法对个人提出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一方面,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分开来才是一个月劳务报酬所得算出纳税。另一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常规一次。而个人所得税范围问题累进税率,而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交纳个人所得税时速算扣除数只容许扣取一次,只不过超过全年一次性奖金只有一十二分之一可以参照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别的部分都区分退还累进税率。等额累进税率会又出现税率临界点税负骤增的现象势必具体地到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计算上。最大限度地使纳税人应缴交的个人所得税高于远远超过税率临界点时奖金数额,此时纳税人选择类型较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但会有更高的扣税收入。
综合考本案所涉分析,可以发现到与此同时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牵涉到到的范围和作用也会越来越。而,所了解去相关工资薪金的个税政策,对此降低企业每一位员工的个人税收负担更具重要的是的意义。尤其是我们的企业财务人员,更估计具体看加强本单位自身的实际中情况,在个人所得税法不允许的范围内,应积极做研究功能强大且看似可行的节税方案,解决我们企业减少税收成本。尤其是建筑类的施工企业,积极主动研究个税政策是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具备大变故的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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