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5-28 09: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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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对混合销售行为应该如何进行处理绝大部分从事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更视销售货物,爱好女增值税;以外其他单位的混合行销行为,更视提供给应税劳务,征...
对混合销售行为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绝大部分从事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更视销售货物,爱好女增值税;以外其他单位的混合行销行为,更视提供给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是按“经营主业”来确定增值税那就营业税。
混合销售行为的税收筹划:如果不是企业交纳增值税,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如果没有企业选择类型缴营业税,要使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也就是说可以是从完全控制应税货物的所占比例,来提升到选择类型低税负税种纳税人的目的。
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税收筹划
在现实的东西经济生活中,企业的经营形式比较常见。对投资者来讲,论采取的措施什么东西样的经营形式,只需能为企业或个人受到收益,那是业主们的愿望。税收法规就税种、税率、纳税可以计算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客观上就为企业所得税方面提供给了筹划的空间
概念及税务处理
1、兼营非应税劳务的概念纳税人的销售行为假如既牵涉货物或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兼营非应税劳务。也就是说,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除了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除开可以提供非应税劳务。但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了什么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也不同时不可能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如医药公司在销售药品的同时,还需要提供医疗服务,其医疗服务对医药公司而言则一类兼营非应税劳务。
销售行为如果既牵涉货物,又不属于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界定标准有两点:一是,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行为要是既比较复杂货物,又牵涉到非应税劳务。参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货物是指无形之物动产,以及电力、热力和气体;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不属于营业税税法中明文规定的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2、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原则是,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税一种税,或则土地税增值税、要嘛征收营业税。
兼营业务的纳税原则是,分别核算、分别征税,即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征税增值税,对需要提供非应税劳务额外的收入土地税营业税。
兼营销售行为的增值税谋划
1、兼营非应税劳务,企业应分别日常核算货物、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营业额。
案例:某商业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4月份,共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含税),同时又生意风味小吃利用营业收入10万元,或者的货物购货商成本为70万元(含税)。题中除供货方可以不抵扣增值税外,无以外可以不抵扣的项目,不决定城建及只附加。
(1)、未分别账务处理时:当期应纳增值税=[100/(1+17)+10]×17-70/(1+17)×17=16.23-10.17=6.06(万元);(2)、分别核算:当期应纳增值税=100/(1+17)×17-70/(1+17)×17=14.53-10.17=4.36(万元);
当期应纳营业税=10×5=0.5;当期共值应纳税=4.36+0.5=4.86
分别帐务处理的情况下是可以节税=6.06-4.86=1.2万元;
2、兼营完全不同税率的货物:
案例:宏光物资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4月份,销售煤炭80万元、销售焦米100万元,购入煤炭50万元、焦米70万元,煤炭税率为13、焦米税率为17,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额。假设除销货可以不抵扣增值税外,无其余是可以抵扣的项目,不考虑到城建及只附加。
(1)、未分别核算:当期应纳增值税=(80+100-50-70)/(1+17)×17=8.72(万元);(2)、分别核算时:当期应纳增值税=[80/(1+13)-50(1+13)]×13+[100/(1+17)-70/(1+17)]×17=7.81(万元);分别日常核算的情况下是可以节税=8.72-7.81=0.91(万元);考试大为我加油哦
混合销售行为的增值税筹备参照查找税收政策的规定,混合销售行为只征税一种税。是征收增值税我还是强制征收营业税,要看销售货物和非应税劳务各方的销售额,在总的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在日常应用中,应依靠混合销售纳税平衡点的抵税率,通过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某公司为销售建材并共同负责安装的混合销售行为,价值增值率为R、收入为M(不含税)、成本为N(不含税)、税率为17、建筑安装营业税率为3、不确定城建及附带。
当期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金-进项税金;
M×R×17=M×17-进项税金;
进项税金=M×17-M×R×17;
当期应纳增值税=M×17-M×17+M×R×17=M×R×17——(1);
当期应纳营业税=M×3——
(2);令本案所涉(1)、(2)两式互相垂直;则M×R×17=M×3R=17.65;所以(1)交税率R>17.65时,缴交营业税税负较轻。
(2)增值率R=17.65时,缴纳增值税和需要缴纳营业税税负相等;(3)抵税率R17.65若交纳增值税=(1300/1.17-1000/1.17)×17=43.59万元;
若缴营业税=1300×3=39万元;
缴纳营业税可以浪费税款43.59-39=4.59万元;
假如根据上述规定案例中,工程总收入为1150万元,则R=(1150-1000)/1150=13.04
混合销售如何缴纳税款?
1混合销售行为的去相关税务明文规定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比较复杂增值税应税货物又牵涉到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更视销售货物,不土地税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其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由征税营业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40号)。“以从事外贸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偏于,并兼营非营税劳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算算看数中,年货物销售额将近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将近50%。(《财政部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26号)。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需要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分部征收机关可以确定。
2混合销售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人在准确掌握与自身可以经营相关的条例税收、法规的基础上,需要凭借一些更贴切的纳税筹划方法对条例税收政策通过分析,从而可以找到与经营行为相不适应的突破口。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是缓轻企业税收成本,会降低税收负担,要都没有达到此目的,只能税收筹划方法够。而且企业所有的的经营业务和过程终于要在会计科目中使之可以体现,所以纳税人又要利用好会计处理方法,把纳税筹划的内容词语代替地体现了什么在会计处理上,才能到最后实现方法降底税收负担的目的。现举例混合销售纳税筹划如何能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
例:某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个系3个非独立核算的业务经营部门:零售商场、供电器材加工厂、工程安装施工队。前两个部门比较多是生产和销售货物,工程完全安装施工队比较多是正式室内外装饰工程供电线路布设、改造和输电设备的安装、维修等工程作业。并且,此安装工程是包工包料式的安装。从工程完全安装施工队包工包料安装收入看,其每一笔收入的构成,大都由货物销售—设备和材料价款以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和按装工时费收入两部分宝石合成的。目的是节税,也可以不走企业改制分立、机构分立的道路,即把原工程安装施工队单独的不出来,不能办照,单独核算,使它成为公司所属的二级法人。依据什么条例营业税征税政策规定,安装业务收入应纳3的营业税,这比原按17纳增值税,缓解不小税负。
现打比方公司2001年度得到包工包料安装收入300万元,其中设备及材料价款200万元,安装劳务费收入100万元。施工队独立前,应按混合销售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300/(1+17)17=43.58(万元)
简单假设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7万元,则:应纳增值税=43.58-17=26.58(万元)
若施工队独立核算后,施工队只你们负责高端婚礼拍摄安装工程作业,只就安装好劳务费收入100万元单独开发票收款,并按营业税征收规定计税。
期刊文章分类,尽在期刊图馆此时,设备及材料价款200万元由那个企业纳增值税,即:
应纳增值税=200/(1+17)17-17=12.06(万元)
而劳务费收入100万元,由新其它的施工公司纳营业税,即:
应纳营业税=1003=3(万元)
两税加在一起,则集团公司总税款为:12.06+3=15.06(万元)
与机构的的前相比较,可节约时间税款金额为:26.58-15.06=11.52(万元)
是从上述事项分析,水的混合物面的工业企业在一定的情况下,分设机构或者并入新的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约税款。但税款缴纳仅仅企业经营的一个部分,而分设机构也很可能会给他管理费用的增加,管理路径的拉长,会影响效率,因为是否是分设机构要总体考虑,仔细考虑得失,使企业整体效益更高。
3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方案中,选择
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是需要要看纳税人是增值税纳税人那就营业税纳税人,再是从混合销售税负平衡点增值率或税负平衡点的计算,来分析企业是公司缴纳增值税肯定缴营业税最合算。这种中,选择要注意是考虑到如何确定将混合销售中的应税劳务项目参与其它分立出,都没有达到选择纳税方案,并降低税负的目的。
3.1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一般纳税人发生了什么混合销售行为,因其增值税应税货物部分应缴的增值税款部分,与营业税应税劳务有无单独的分立没什么关系。但,筹划比较多考虑到对涉及销售好的营业税劳务部分是否需要的的分立接受选择。可以假设:一般纳税人当期混合销售中,需要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部分查看总收入为Y(1+T1),与该劳务相关的可允抵扣耗费支出为X(1+T1),现题中将该营业税劳务部分其它成项目回来后,总收入变,仍为Y(1+T1))。其中,T1为增值税税率,T2为营业税税率。劳务项目增值率V=(Y-X)/X100。
①正常了条件下(劳务项目不独立),企业实际中缴纳税款为:YT1-XT1;②若是如此将营业税劳务项目单独的分立回来,企业实际中缴纳税款为:Y(1+T1)T2;③联立②③得税负平衡点处的关系式:(Y-X)/X=(1+T1)T2/〔T1-(1+T1)T2〕;④将④x=2①换取税负平衡点处的增值率V={(1+T1)T2/〔T1-(1+T1)T2〕}100此处可以计算出的增值率即为该劳务项目独立能力高低情况下的税负之和均衡全面点。依此均衡点,是可以结论是否需要将劳务项目其它分立的决策依据。1)当混合销售行为中劳务项目增值率小于均衡分配点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应该要考虑将营业税项目的劳务其它分立出来,这样的话可提升降低税负的目的;2)当混合销售行为中劳务项目增值率小于均衡全面点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无须考虑到将营业。税项目的劳务相当于分立不出来,而且将劳务项目收入划属商品销售额中一并交纳增值税,税负不但低冷。
3.2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突然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导致需要的是简单征税办法,涉及的劳务项目的有关极大代价的进项税额是不应抵扣的。这也要必须找到什么劳务项目相当于时间的长短情况下的税负平衡点,以平衡点以及纳税筹划方案选择类型的决策依据。假设条件小规模纳税人不属于营业税劳务项目的收入为Y(1+T1),同时打比方将该营业税劳务部分其它成项目回去后,总收入变(仍为Y(1+T1))。其中,T1为增值税税率,T为税负平衡点税率(以营业税为基础),T2为营业税税率。该劳务项目应缴增值税:YT1①比起平衡点处的营业税:Y(1+T1)T;②联立①②,得到T=T1/(1+T1)也即对于营业税的税率平衡点,依此同样是可以得到决策规则。当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4时,平衡点T=4/(1+4)=3.85当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时,平衡点T=6/(1+6)=5.6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的税负平衡点表增值税税率税负均衡分配点43.8565.66决策依据:1)当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4时,税负平衡点税率T为3.85。则若营业税劳务项目适用税率T2大于13.85时,判断独立分立具体劳务项目。则难则不;2)当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时,税负平衡点税率T为5.66。则若营业税劳务项目适用税率T2大于05.66时,考虑独立分立查找劳务项目。大于则不。是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由于其业务规模一般不是太大,纳税人还也可以按照操纵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所占的比重来达到选择缴交较低税负税种的目的。
3.3纳税人为营业税纳税人的情况当纳税人为营业税纳税人时,则决定思路基本都与增值税一致,不过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则完全与增值税纳税人情况下因为。即对同样的的纳税行为,增值税角度下,应该考虑将项目单独的分立的,在营业税条件下则不分立咨询增值税项目;而在增值税角度下,不确定将项。
目相当于分立的,在营业税条件下应该是判断分立相关的增值税项目。因规律同一,此处不一一列举。
综合考上列分析,企业在必然混合销售行为的情况下,正确通过纳税筹划,掌握到纳税筹划的一般规律,便这个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减低纳税,比较有效的帮助企业基于价值最大化。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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