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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09: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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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深圳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分析: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为新入职的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
深圳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分析: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为新入职的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账户;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
依据:《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新注册的公司办理社保流程怎么操作
新公司社保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去社保局开户。
准备好开户资料,去当地社保局开户,一般找到社保局开户服务窗口办理。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1份(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在首页和最后一页盖公司公章,盖在哪里,表上有提示,表上的内容可以先不填,带到社保局工作人员会告诉你怎么填)
注:1、如果公司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那就带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银行开户许可证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2、上述资料公司基本都有,但那2份社会保险登记表是由社保局提供的(这个登记表我是最开始去社保局咨询的时候先向他们拿的,在公司盖了公章,和其他资料一起带过去的),如果你现在没有拿社保登记表,不要紧,可以带上其他的资料,带上公司公章去社保局当场填写社保登记表,填完再盖章。
以上所有资料交到社保局,社保局工作人员将信息录入后,会现场给你发一个社会保险登记证(像毕业证和结婚证那样的小本本),就此开户工作便完成了,但别忘了拿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登记表~
第二步,去社保局拿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
说这个之前,先说说社保的缴费基数,公司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填写好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登记表(上面有一栏是填写缴费基数的,所以要考虑好用哪种缴费基数,右上角有个地方是给法人签字的)以及打印出你公司需缴纳社保的员工上月工资明细表(表上做一个签字栏打上”法人签字:“字样),让公司法人签字,然后将两个表都盖上公司公章,拿到社保局核定窗口,工作人员会给你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注:在确定公司缴纳社保人员人数没有变动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在每个月的15号之后去社保局拿。
第三步,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
注:拿到社保费申报核定表去地税局貌似可以直接现金缴款、或者是刷卡,也可以去工行打钱缴款(这两种具体怎么操作的,我不太清楚),我这边选的是拿社保费申报核定表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把缴款拿到公司开户行,由开户行缴款。
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一式有2联,第一联盖公章拿到当地地税局换税收缴款,第二联自留。如果你所在公司新成立还没有在地税局登记的,那现在是无法换到税收缴款的(也是无法通过上述其他两种缴款的),需要按流程完成登记才能换,先要进行税务登记,接着进行社保登记。
在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所需要的资料有: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如果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以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公司章程1份或公司规章制度1份(其中,公司章程中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股东身份证;投资人为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带上公司公章,到地税局服务窗口登记,工作人员将信息录入提交后,要等落户,落户需要时间,正常的是一个星期的样子,如果你很急,可以向地税局要他们信息科的,请他们加快落户进程,落户完成后才能办理社保登记,社保登记很简单,带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就行,也不需要盖公章。
第四步,去公司开户银行缴款
去公司开户银行需凭税收缴款缴款。
深圳单位社保网上缴费流程
分析:深圳新办企业参保流程:1.登录社保网站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按要求录入相关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2.在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1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窗口提交《登记表》及申请材料,逾期不办的,网上申报的信息将自动作废,企业需重新申报。
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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