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5-18 11: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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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开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申办有限责任公司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股东数须是50人以下,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
开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申办有限责任公司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股东数须是50人以下,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是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实缴的出资额,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不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及其活动的基本规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公司设立名称时还必须符合、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生产经营场所可以是公司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他经营地。生产经营条件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条件。它们都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设立公司的起码要求
二、申办股份有限公司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申办合伙企业流程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四、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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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流程
一、核名
整理股东信息、企业注册详细地址、出资份额、确定经营行业后进行网上或现场核名、通过后到窗口领取核准通知
二、银行开账户
1、持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及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工商局指定的验资银行申请开立公司验资临时账户
2、开户后按各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分别从各股东个人银行卡把资金转入公司临时账户里
三、验资
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四、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准备好相应资料向注册地址的主管部门的工商分局企业登记窗口递交资料,受理通过后领取受理通知,个作业日后领取营业执照
五、印章存案
领取执照后需要刻章备案、刻制印章
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准备好相应资料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国、地税税务挂号
拿到营业执照及代码证、公司印章后到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税务登记证
八、办理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
1、所有的工商注册手续后拿到所方便的银行办理其公司的基本账户即银行开户许可证
2、拿到银行开户许可证后即可划资、将银行验资账户注销后注册资金划转到基本账户里
九、到注册地址所税务主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报道等工作
—公司设立
—公司注册
深圳注册股份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深圳注册股份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主要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是最长见到的公司类型,股份公司注册和有限公司注册的流程有所不同的,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不一样。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是最长见到的公司类型,股份公司注册和有限公司注册的流程有所不同的,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不一样。
那么,在深圳注册股份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主要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
1、注册申请人的要求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注册资本的要求
发起人认交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资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等事项符合规定。
4、公司章程,有全体股东共同制订,并经全体股东认可。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在进行深圳股份公司注册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3、、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开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开公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创办人(即股东):
必须是年满18周岁,有身份证明及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公司的注册地要求:
公司注册必须有注册地址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需有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自有房产无须租赁协议)
3、注册公司的资本:
(1)一人有限公司较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且需一次性缴纳。
(2)2人及以上有限公司较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批缴纳注册资本,第一次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3)注册资本必须经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4、公司成员:
(1)公司可设董事会与监事会,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必须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执行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股东可以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
(2)法定代表人:公司须设一名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之一担任,也可以外聘。
5、财务人员:
公司必须设财务人员一名,可以聘请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
6、企业基本户与纳税账户:
公司必须开设基本账户与纳税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提交材料(参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9.、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具体以各地市场监管局实际要求为准)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参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及购房合同复印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具体以各地市场监管局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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