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5-18 10: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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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深圳个体工商如何交社保 在深圳很多事项的办理会涉及到社保,必然说入户深圳,就对社保缴纳的年限之类的有要求,又比如车牌摇号,也对社保是有要求的。所以为了交社保,有的人会选择...
深圳个体工商如何交社保
在深圳很多事项的办理会涉及到社保,必然说入户深圳,就对社保缴纳的年限之类的有要求,又比如车牌摇号,也对社保是有要求的。所以为了交社保,有的人会选择
注册深圳个体户
,通过这个来缴纳社保获取资格。那么,注册深圳个体户怎么交社保呢?下面就来详细讲一下。
注册深圳个体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购买社保:
1.个体户可按照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购买社保,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必须有当地户籍或暂住证等,且灵活就业社保只能买医保和养老保险。
2.若注册了深圳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可携带好这两个证件以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直接前往社保局购买社保并申请社保账户,然后通过此账户为自己缴纳社保。
办理的流程很简单,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即可。
在办理参保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深圳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雇主身份证、委托、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个体工商户雇主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工商银行银行账户基本信息单原件。
注册深圳个体户怎么交社保,主要就是以上的内容。虽然可以这样操作,但是到底划不划算就要看自己的情况,因为深圳营业执照办理下来是需要进行维护的,比如说深圳记账报税,自己不懂得怎么维护就需要找专业机构代为办理,这样就会有维护的费用。
深圳个体户如何给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参加社会保险。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应按单位性质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无雇工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个体户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用下列证件和资料到所属地税征收大厅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 (1)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调令、编制卡,干部、工人介绍信(复印件)或劳工合同等。 2、个体户给自己办理社保流程: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社会保险业务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和征缴核定,工商银行受地税机关委托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 2、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通知单》到工商银行中国点缴费。 以上是关于深圳个体户社保怎么办理的解答,。
个体工商户怎么给自己交社保
个体工商户的交社保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1)如果注册了 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 ,可以凭借这两个证件去社保局直接购买社保并申请社保账户,然后通过这个账户为自己交社保。
2)如果只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没有注册组织机构代码,则不能直接去社保局交社保,不过可以通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社保,具体参考灵活就业参保规定。 个体户缴纳社保的保费由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决定, 缴纳保费的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且至少要交满15年。 以上就是个体户交社保的几种,下面奶爸再来介绍一下,个体户交社保的具体流程。
个体户交社保的前提是,户口必须是当地户口,如果不是当地户口,则无权在当地办理社保。 个体户携带营业执照到当地税收大厅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和人缴费登记。 个体户交社保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为自己缴纳社保,这是以个人身份参保,可参加居民医保和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和缴纳费用都是城乡居民一样。
还有一种是以个体户的身份交社保,这样的话,就需要为所雇员工缴纳,这个就好像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一样。 个体户参加社保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各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保险申报手续。办理养老保险完成后再办理医疗保险缴纳。个体户自己办理居民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类。
如果个体户有雇佣员工的怎么办理社保,那么你就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个体户为员工缴纳社保,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缴纳社保人员的名册及需要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照片;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开户及缴纳社保手续,然后缴费,之后按月缴纳社保即可。
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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