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5-17 11: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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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有限合伙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准备几个预先准备好的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1、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填写《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二、名称核准后,领取《企业名...
有限合伙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准备几个预先准备好的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1、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填写《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二、名称核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准备注册公司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申请
2、合伙人认缴实缴确认
3、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章程)
4、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5、委托代理人委托
6、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
三、拿到营业执照,刻该合伙企业公章
四、申请
组织机构代码证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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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公司特点:
1、有限合伙公司是一种合伙企业,通常由两类合伙人组成,即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高级经理人一般作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有限合伙公司的投资,同时也提供少部分的合伙资金,有限合伙人主要是
机构投资者
,是投资资金的主要提供者。有限合伙公司的合伙资金通常是普通合伙人占1,有限合伙人占99。
3、有限合伙公司有固定的存续期限,通常是10年。如果合伙合同中带有延长合伙的条款,通常也只有1年至2年的延长期,最多能延长4年。
4、在有限合伙公司经营的第3年至5年间,有限合伙公司首先是投资,然后是对投资进行管理,最后是退出并获得投资利润。投资利润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有限合伙公司的经理人一般在现存合伙公司的投资已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开始筹集新的合伙资金。
这样经理人几乎是每隔3年至5年的时间就要筹集新的合伙资金,并同时管理几笔基金。每个基金都有不同的存续期限,并且每个有限合伙公司在上是独立的,管理也是分开的。
-有限合伙公司
深圳保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怎么样?
深圳保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2017-07-25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园路创业投资大厦42层。
深圳保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300MA5EMX3N63,企业法人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深圳保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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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合伙企业需要哪些流程材料和手续?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哪些流程材料和手续?
一、注册合伙企业流程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申请人都可以申请。
(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二个以上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但合伙人不超过五十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应该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六)以专业知识和专长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
二、注册合伙企业所需资料
1.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一照一码)(原件)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原件)
5.合伙协议委托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授权委托(原件)。
6.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指定代表的授权委托(原件)。
7.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向各合伙人出具的全体合伙人认缴或者实缴出资的确认,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后,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定价确认;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证明(原件)。
三、注册合伙企业网上提交资料流程图,
四、注册合伙企业线下提交资料流程图.提交相应的证(复印件)
五、深圳注册合伙企业官方审核流程及办理时间
1、收货(当天)
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逐一检查服务指南中的材料清单是否完整;
检查每种材料是否涵盖了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接受(同一天)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逐一检查服务指南中的材料清单是否完整;
检查每种材料是否涵盖了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审查(一个工作日)
提出初步意见,转到决策步骤。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检查是否有任何限制;
4、决定(同一天)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合法的审批登记。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注册。
在评审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证准备(当天)
营业执照,窗口接收,邮寄到
六、领取营业执照
注册合伙企业相关法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合伙企业应当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合伙企业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
(四)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经企业登记机销登记,合伙企业终止。
第二十五条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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