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5-16 09: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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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开汽车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汽车数量和价值、汽车质量和行驶证件、经营和办公场所等条件。 1、汽车数量和价值:要求拥有不少于20辆汽车,汽车的总价值不少于200万元。 2、...
开汽车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汽车数量和价值、汽车质量和行驶证件、经营和办公场所等条件。
1、汽车数量和价值:要求拥有不少于20辆汽车,汽车的总价值不少于200万元。
2、汽车质量和行驶证件:拥有的汽车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使用过的车辆,需要具备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3、经营和办公场所:公司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需要有足够的停车场面积。
注册租车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汽车租赁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x0dx0a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x0dx0a (一)自有十辆以上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车辆;x0dx0a (二)车辆类型为核载人数为九人以下的载客汽车;x0dx0a (三)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x0dx0a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人员;x0dx0a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x0dx0a (六)、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x0dx0a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并向相应车辆配发《租赁汽车证》。x0dx0a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x0dx0ax0dx0a 办理依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x0dx0a 申报条件:x0dx0a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x0dx0a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x0dx0a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x0dx0a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x0dx0a 5.有公司住所。x0dx0a 申报材料:x0dx0a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x0dx0a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x0dx0a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x0dx0a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x0dx0a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x0dx0a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x0dx0a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x0dx0a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复印件。x0dx0a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x0dx0a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x0dx0a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x0dx0a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x0dx0a 7、住所使用证明。x0dx0a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x0dx0a 9、、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x0dx0a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x0dx0a 填写材料说明:x0dx0a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x0dx0a 2、提交的文件、证件,除标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提交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留下提交人的姓名)外,应提交原件。x0dx0a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15天;承诺期限:5天。x0dx0a 办理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 审查 → 受 理 → 决定 → 领照。x0dx0a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汽车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分析】
: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1、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2、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3、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4、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5、具有法人资格。
【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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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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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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