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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财税
2024-05-12 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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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外资公司注册流程和材料是哪些 外资公司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开办的企业,办理注册外资公司不仅需要按照相关流程办理,也要将该准备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原件);
(3)公司合同、章程(原件);
(4)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5)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
(7)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
(8)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10)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还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外资公司注册办理流程:
(1)前往工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领取公司注册所需填报材料;
(2)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并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带上名称核准通知书及股东私章、身份证原件前往银行开验资户(如按认缴制注册可省略此步骤);
(4)领取询证函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认缴制注册可省略);
(5)携带外资企业注册具体所需材料前往市场监督局进行注册材料提交,并领取《企业准予设立通知书》;
(6)凭办理人身份证及上一环节取得的准予设立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
(7)凭营业执照刻制公司公章、财务章等印章;
(8)税务报到;
(9)社保开户。
时间一个工作日,在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以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者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时间三到五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资料。
第三步,领取执照
第二步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一个工作日,在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以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者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时间三到五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资料。
第三步,领取执照
第二步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2、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申领请组织代码;
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6、银行开户;
7、办理税务登记;
8、办理海关备案手续。
外资企业是指有关外资企业组织和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由众多的有关外资企业的立法规范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与登记程序、法律地位、投资关系、法律文件、中外双方的权利义务、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劳动关系、税收、外汇管理、解散与清算等。
外资企业注册流程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登记注册委托书;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投资者的资信证明;《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登记注册委托书;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原登记主管同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核准通知函》;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当地登记机关印章);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隶属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可免交);分支机构场地使用证明(租期应一年以上);隶属企业的验资报告;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登记注册委托书;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4、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外,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名称登记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印章.变更住所,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
5、变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权转让,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银行资证明,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变更经营期限,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验资报告。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在境外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审批机关批准后,企业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6、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个性协议,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增加的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还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减少注册资本,应提交在省市级以上的报纸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董事会签署的申请书(包括减资理由、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及减资后不会侵犯人利益的承诺),资产负债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查帐报告,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印章及印模;《登记注册委托书》;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税收、会计、外汇等事宜,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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