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利弊
注册资金太高会有哪些风险,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 一、巨额注册资本承担法律风险更大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认缴天价注册资本的股东必须在承诺认缴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比如:公司A因经营不善需申请破产,公司清算后,还存在100万的债务无法偿还,此时公司如果注册资金只有50万,那么股东的偿还额度只要偿还50万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00万,则需要偿还100万 由此可见,随意设定超过自己承受范围的注册资本,实际上是把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也增加了 二、认缴不等于不缴 虽然企业的实缴资本验资程序取消了,股东仍然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缴纳出资。一旦被监管部门抽查到企业“只认不缴” 不仅会对企业进行处罚,将其拉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甚至可能会被写入全国联网的“黑名单”,严重影响企业自身诚信度,还可能承担法律风险 三、出资期限不做限制不等于不用兑现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新的工商登记制度对股东的出资期限,原则上不做限制,但是不得超出公司经营期限。有人认为“法律法规上没有规定出资上限,也没有规定多长时间拿出钱来 我缴不完,子孙还可以延续下去。”公司正常经营可能没事,但是一旦公司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时,或者被吊销、处罚,所有股东以出资额为上限承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那么注册资本认缴多少才合适? (一)对创业公司而言,做好创业期1-2年左右的资金预算是有必要的,注册资本设定为预算资金的2-3倍比较合理,既兼顾了股东的出资负担,又能够满足公司的成长性需要 (二)量力而行,递增为妥,注册资金可以做增资,公司在创业初期,注册资金设置可以适当少些,等到后期公司规模扩大,企业有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以及业务所需时再做增资处理 (三)行业为准,同行标准有很大的参考意义,不同行业对于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诚优建议创业者可以在全国好顺佳财税上查询同行业,参考同行业者的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优点如下: 1、创立便捷,注册条件宽松,注册资本少,适用性较好。 2、经营的固定成本较低。例如,政府对其监管较少,对其规模也没什么限制,企业内部协调比较容易。 3、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改为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缺点如下: 1. 规模限制,不利于资金的大量筹集。 2. 因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舍得业主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不利于企业连续经营,极可能导致破产。 3. 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 公司注册资金过大的利弊_有什么风险
现在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都是实行认缴制,也就是不用一次性实缴资金了,方便了很多创业者。不过不少人因此就会认为,注册资金越高越好,实际上是这样的吗?好顺佳财税就来讲讲公司注册资金过大的利弊。 实际上,注册资金并不是越多越好,这事儿要辩证地看待。 1、注册资本过高,会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
公司破产或者不能清偿债务的,投资者必须在认缴的出资额清偿债务。因此,当认购的出资额过高时,投资者可能面临债务清偿危机。
2、注册资本越高,税务风险越大。
如果注册资本过高,但投资者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则未缴资本对应的贷款利息金额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如果注册资本高,可能面临罚款。
如果注册资本过高,很可能导致承诺期限内资金无法到位,将被视为虚假出资,并处以罚款。
4、注册资本高,资金实力无法抽回。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转为认缴制。所以注册资本不能衡量公司的财务实力,太高也没用。
5、注册资本高可能导致资金浪费。
注册资本写得太高,很容易造成实收后资金过度闲置,造成资金浪费。
总结一下吧,看来公司注册资金并不是越高就越好,合适的注册资金才是正确的选择,所以创业者朋友在注册公司之前要明白这个道理。
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实际缴纳吗?有什么用?
公司注册资金有啥用_注册资金的用途与意义
实收资本与注册资金不一致有什么风险吗
注册公司利弊有哪些?
法律分析:注册公司后从事经营活动,属于合法经营。从事商事行为由认缴资本为限公司承担责任,而不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坏处:公司运作要增加成本,需要合法合规,并且要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