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5-12 11:19:21
2384
内容摘要:注册一个教育培训公司需要什么 注册一个教育培训公司需要什么如下: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
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
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
详细介绍:
培训机构,以提升能力、培养技能、学历教育、认证培训等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
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2018年3月16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要坚定不移从5个方面推进减负。
砍断和培训机构在教学方面的联系以及各类考试、考评、竞赛成绩和招生的联系。2018年9月,武汉市教育局,公布2018年上半年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
2018年11月22日,教育部开发的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即将上线,各地审批的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有望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平台实现联网。
1: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规范的名称,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下统称理(董)事会]的设立符合法规的要求;
3:有合法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
4: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配备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
5:有符合条件的专职负责人(以下统称校长),有符合条件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
6: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教学计划以及有关管理制度。
设立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1: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01: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4: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资格的专职;
5:国家和省对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开办资金不少于60万元;
2: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01: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校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4:有5名以上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5:有1名以上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培训的职业指导人员,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人员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6: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具有相应资格的专兼职,实习指导的数量不少于总数的二分之一,专职数量不少于总数的四分之一;
01:承担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经历,实习指导应当具有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和3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指导实习教学经历;
02:承担中级以下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2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实习指导应当具有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和2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
7: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应当符合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8:国家和省对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教育培训机构的部门审批:
1:设立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的,由设立地的区或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设立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的,由市或设立地的区或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国家和省对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审批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不少于2人。所聘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二、师资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
2、必须遵守宪法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
3、从事语文、数学、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4、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5、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场所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2、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3、校外培训机构可以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