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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财税
2024-05-11 11: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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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江苏创导空调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江苏创导空调有限公司是于2006年9月18日经商外资苏府字[2006]67562号批准证书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工商注册号:32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地址:徐州经济开发区杨山路72号
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依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登记。审批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
但是如果中外合资公司注册之后的股权比重不同怎么处理:
1、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外方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一般规定不超过35%。最低方面没有限制。
2、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全部出资额的30%,并没有限制以技术出资的限额。因此,技术出资可以最高达到70%。
3、技术许可使用权入股,并不转移专利的所有权,因此,企业仅能在出资协议或技术许可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使用该技术,并且该许可使用可能是有地域、时间等等的限制。专利所有权入股,专利所有权就必须转移到中外合资企业名下,中外合资企业除自己使用外,还可以许可其他企事业单位使用并获得使用费。不过,一般采取技术许可形式。
4、投资比例与出资比例以及股份比例应当相同。相关条文:
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现行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外合资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通过审批的,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取得登记的,颁发在“企业类型”后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其投资总额项下进口自用设备、物品不享受税收减免待遇,其它税收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
为什么外资公司注册资本有要求?外资公司注册资本有要求是因为它既关系到企业经营的风险和稳定性,也关系到国家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投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确保企业能够正常开展业务,同时也能更好地保障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市场秩序。
外资公司在中国设立机构时,其注册资本将直接影响到其在中国开展经营活动的能力和口碑。投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注册资本,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投资项目的需要,不得低于外资企业的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同时,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地区规定,还可能会对注册资本提出其他具体要求。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 ,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1000万美元以上至 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第六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参照本规定执行。
2、《商务部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
一、关于外资审核
(五)公司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仍需符合《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及其他现行有效规定。
3、《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一、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项目由25%调整为20%。
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维持20%不变,其他项目由30%调整为25%。
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钢铁、电解铝项目维持40%不变,水泥项目维持35%不变,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多晶硅项目维持30%不变。
其他工业项目:玉米深加工项目由30%调整为20%,化肥(钾肥除外)项目维持25%不变。
电力等其他项目维持20%不变。
【备注:国发(2015)51号相较于国发(2009)27号文,少了“外商投资项目按现行有关法规执行”的表述。参照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的咨询意见: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的,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应该按照本规定执行。】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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