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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财税
2024-05-09 10:55:48
4000
内容摘要:注册外资公司需要带哪些证件资料 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材料有哪些 1、投资公司开业证明的复印件(商业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证); 2、投资公司商业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证的公证及认证或个人...
2、投资公司商业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证的公证及认证或个人
身份证
明(海外公司于当地
公证处
公证在由
中国政府
驻当地大使馆认证,香港公司于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再于中国香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原件2份);
3、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资公司于公司开户银行开据的银行资信证明(上有银行的地址和)(原件)2份);
5、投资公司简介;
6、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拟设立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职务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拟设立公司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设立
监事会
提供监事会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董事会成员为方便表决,成员数量为单数较好;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少3个;
9、拟设立公司注册地址的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权利人公章(若权利人为自然人须所有权利人签字)(2份);
10、拟设立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原件(承租方为拟设立公司并由新法定代表人签字)(2份);
11、拟设立公司经营范围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1、工商局核准名称:提供所有
股东
、法人和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多个,公司
注册资本
,股东出资比例及出资期限,公司经营范围,股东、法人和财务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2、做工商注册材料:《
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告知承诺书》、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协议和
房产证
复印件等。
3、签署工商注册材料:公司名称核准后,需由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签署《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材料。
4、办理营业执照:经签署过的工商注册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等,并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
)。
5、刻章:营业执照出来后,刻制公司的公章、财务章、
法人章
、发票专用章。
6、开立公司银行基本户。
7、核税、买税控盘和发票。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 )好顺佳财税为您整理的关于
外资公司注册
需要哪些资料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3、现场复核通过之后就等执照下证
4、下证之后刻章再进行公司备案
5、备案通过之后注册完毕
外资公司注册代办的流程
1、收到客户提供的全部资料后先准备需要到窗口提交的纸质资料,同时预约提交资料时间
2、窗口审核资料没问题后和法人、股东约好时间带上身份证件、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再到窗口现场复核身份信息
3、现场复核通过之后就等执照下证
4、下证之后刻章再进行公司备案
5、备案通过之后注册完毕
开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有注册资金;2、有股东或合伙人;3、有员工、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住所;4、有公司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5、有机器设备等各种办公用品。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希望以上问题能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你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注册外资公司条件有哪些
1、外资企业监事
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
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
2、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是中国公司。
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提交经公证过的合法开业证明,外国个人提交经公证过的护照。
3、外资企业董事
外资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即可以聘请大陆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国个人担任
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
4、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需实际出资。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可依据新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外资公司各行业法规规定的最低注
外国投资者需将注册资本打入外资公司外汇账户,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5、外资企业公司名称
外资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上海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6、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8、经营范围
外资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中国对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是实行审批制的,有些行业,如矿产、零售等是属于外资限制进入的行业,需中国商务部审批。
9、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0、法定代表人
外资企业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即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外国人。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照片
11、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资公司审批时,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资企业的设立
(1)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
我国加入WTO后逐步放宽对设立外资企业的限制。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①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②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③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④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⑤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2)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
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资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规模;生产产品;使用的技术设备;产品在中国和外国市场的销售比例;用地面积及要求;需要用水、电、煤、煤气或者其他能源的条件及数量;对公共设施的要求等。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外国投资者提交的报告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外国投资者。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3)设立外资企业的审批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中设立外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其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者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依照有关管理权限事先征得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同意。
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审批机关如果发现上述文件不齐备或者有不当之处,可以要求限期补报或者修改。
(4)设立外资企业的登记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开业登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天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申请开业登记的外国投资者,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外资企业的出资、资本及组织形式
1.外国投资者的出资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时,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外国投资者自己所有的;二是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者出口适销产品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对作价出资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备有详细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性能、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和标准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送审批机关。作价出资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实施后,审批机关有权进行检查。
2.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期限
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技资者认缴的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
外国投资者未能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付第一期出资的,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缴付其他各期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即自动失效。外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外国投资者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出资的,应当经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外国投资者缴付每期出资后,外资企业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3.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与技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的有关规定。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变更、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4.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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