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5-07 09: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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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大学生创业有什么补贴 大学生成功创业有补贴:对在校或毕业两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具体条件为: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主体...
带动就业有补贴:对在校或毕业两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000元/人(吸纳5人及以下),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00元/人(吸纳6人及以上),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具体条件为:创业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创业主体按规定为吸纳就业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
水电宽带有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初次创业,给予创业主体水、电、宽带接入等创业基本运营补贴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条件为:利用自有产权房屋开展创业。
1.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 个人所得税 。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 担保贷款 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 贷款利率 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 劳动合同 并交纳 社会保险 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好顺佳财税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 专利 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订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 知识产权 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法律依据】:
《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 一、补贴对象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为,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一、税收优惠政策
1、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最高可上浮20%,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10%。
对10万元及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
三、资金扶持政策
1、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四、工商登记政策
9、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创办企业,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五、户籍政策
1、取消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创业服务政策
2、免费创业服务: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
3、技术创新服务:各地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
4、创业场地服务: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5、创业保障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学籍管理政策
1、折算学分: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成学分。
2、弹性学制: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可放宽学生修业年限,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以上是对“大学生创业政策有哪些”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对于想要进行创业的大学生来说,如若对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作具体把握!另外,随着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活动的支持,创业政策也不断出台,想要创业的大学生如若想要了解最新创业政策,可联系好顺佳财税在线客服获取详细解答!
大学生注册公司补贴政策是一种鼓励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支持政策,申请者需要在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如果需要进行申请,建议先了解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同时需要注意,在享受资金支持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一条 性开业补贴。大学生在常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享受不超过8000元的开业补贴。
第二条 大学生创业者社保补贴。大学生在常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在其自办实体名下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大学生创业者社保补贴。(大学生创业者社保补贴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重复享受)
第三条 创业租金补贴。大学生入驻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载体进行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在自办实体名下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校大学生除外),从创业实体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享受最高不超过1000元/月的创业租金补贴。
第四条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大学生在常创业(不包括设立劳务派遣企业),在其自办实体名下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校大学生除外),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吸纳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就业,且为其依法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带动1人5000元的标准(不含正在享受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人员),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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