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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财税
2024-05-03 10: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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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如何开办代理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是不不需要什么东西资质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2001年11月16日条列】第二章并入第七条保险代理机构这...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2001年11月16日条列】
第二章并入
第七条保险代理机构这个可以以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并入。
第八条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合伙企业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同时拥有下列条件:
(一)有两个不超过的合伙人,并且本身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要什么规定的合伙协议;
(三)出资不得擅入高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
(四)有条件规定的合伙企业名称和住所;
(五)具有条件符合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六)600400红豆股份《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以下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资格证》)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不得擅入低的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
(七)、行政法规那些要求必须具备的以外条件。
第九条并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同时应具备a选项条件:
(一)有2个不超过至50个以下的股东;
(二)有条件规定的公司章程;
(三)注册资本岂能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
(四)有条件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五)所属《资格证》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不得低的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
(六)有条件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七)、行政法规具体的要求具备的别的条件。
第十条暂设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同时必须具备下列选项中条件:
(一)有5个左右吧符合规定的发起人;
(二)有要什么规定的公司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得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实收货币;
(四)有条件规定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五)2.15亿股《资格证》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不得高于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
(六)有条件符合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七)、行政法规那些要求必须具备的以外条件。
第十一条保险代理机构的按照法律名称中应当及时包含“保险代理”字样。
第十二条依据无关、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不能投资什么于保险代理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再不拥有保险代理机构的股东、发起人或合伙人。
第十三条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由中国保监会审查。
本规定所称的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内容和除了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考察谈话、考试等。谈话应在作出记录,谈话记录应当由经去考察人和被考察人双方签字盖章。申报材料、去考察谈话记录、考试成绩作为被实际考察人任职资格审查的不重要依据,与中国保监会对被实际考察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一并转存被去考察人的任职资格档案。
第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除应2.15亿股《资格证》外,还应符合a选项条件之一:
(一)本身经济、、保险、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普通机电设备保险代理或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二)本身非经济、、保险、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行业保险或具体工作五年以上。
从事行业保险代理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的,其学历要求可适度地入户条件。
第十五条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分为筹建和装修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六条再申请正在筹建保险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向中国保监会再提交a.材料:
(一)正在筹建申请报告;
(二)正在筹建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机构发展思路、近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预测等;
(三)机构框架,包括资本金、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组织机构等;
(四)组建方案;
(五)组建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试办负责人简历教材习题解答亲笔作者姓名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这些别的不良记录的声明;
(七)、行政法规具体的要求重新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保险代理机构的筹建负责人应当由条件符合a.条件:
(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二)具有保险代理或相关工作经历;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别的不良记录。
第十八条中国保监会自通知试办材料之日起,在三十天内面得到通知申请人如何确定受理登记。依照法律规定拒绝不受理的,应那说明理由;依照法律规定应予以受理申请的,参照本规定并且审查,自通知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试办申请人对他如何确定批准后筹办的决定,面通知到申请人;不审核批准正在筹建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经中国保监会审批同意正在筹建保险代理机构的,应在才成立筹备组,并于审批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逾期还款仍未完成筹建工作或未都没有达到开业标准的,原批准文件自动启动突然失效。
保险代理机构在筹建期内再不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任何一点保险代理活动。
第二十条能够完成筹建工作的,申请人可向中国保监会给出开业时可以申请,并重新提交a选项材料:
(一)开业申请报告;
(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三)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和人事制度等;
(四)高级管理人员送审材料;
(五)员工名册、员工《资格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股东或合伙人名册、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公章股东单位财务印章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自然人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会计师事务所开具证明的验资报告、资本金入帐原始凭证复印件;
(八)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
(九)营业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十一)中国保监会没有要求重新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中国保监会自交给符合要求的开业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天内通过验收,在三个月内对他有无审批同意的决定,并面得到通知刚开张申请人;不批准什么时候开业的,应那就证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申报材料应按中国保监会法律规定的格式必须上报。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开业时的保险代理机构应按规定领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是由《许可证》)。
保险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规定中国保监会如何制定的许可证管理制度。申领或换发《许可证》后应在中国保监会委托的报纸上应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什么时候开业的,的或开业后自身歇业尝试六个月以下的,中国保监会可吊销执照其《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保险代理机构应在有效期满六十天前向中国保监会可以申请遗失补发《许可证》。可以申请机构有严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保监会可拒绝或为换证《许可证》;未完成中国保监会换发的《许可证》的,不敢不再生意保险代理业务。
第五章经营管理
第四十条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区域由中国保监会审核认定。保险代理机构应在核定的经营区域内陆续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第四十一条经中国保监会审批,保险代理机构是可以生意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另收保险费;
(三)依据什么保险公司的委托,找代理商具体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第四十二条保险代理机构在展业过程中不得擅入有下列选项中行为:
(一)与非法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保险业务或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个人再一次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
(二)远远超出中国保监会重新核定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三)凌驾于授权范围,损害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私刻、散布虚假信息,或利用其余手段损害到同业的信誉;
(五)套取资金、侵占保险费;
(六)向客户做不实宣传,被误导客户投保;
(七)顾虑与保险合同关联的不重要情况或不如实向投保人请转告保险公司投保声明事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八)凭借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和那些不正当手段不会勉强、引诱或限制下载他人重新订立保险合同;
(九)窜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行为保险公司;
(十)、行政法规证实的以外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保险代理机构在相继开展业务过程中,应明确告诉客户无关保险代理机构的名称、住址、业务范围、责任等事项。
第四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应在与所代理的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面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十五条保险代理业务的保费收入这个可以由投保人直接实际交付保险公司,或由保险代理机构上门收取。
保险代理机构直接收取保费的,应当设有会计独立的保费上门收取帐户,保险代理机构不得擅入侵占挪用、强行占有该帐户上的资金。
第四十六条保险代理机构应确立代理业务的详细记录,逐笔记录客户名称、代理的险种、代收的保费收取手续费时间和解付时间、代理佣金的扣取金额及时间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保险代理机构对代收的保费,应在口头约定的时间内参与解付。
第四十八条保险代理机构应当保守在经营过程中尽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第四十九条保险代理机构与被找代理商保险公司中止代理关系后,应按约定将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各种单证、材料及未解付的保费等交还被去代理的保险公司。
第五十条保险代理机构类别繁多业务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强制停止之日起换算,岂能不能超过十年。
第五十一条保险代理机构应对其工作人员通过定期培训,每年专业培训时间累计不得低于10个工作日。
第五十二条保险代理机构得到保险公司个人委托直接办理保险代理业务时,保险公司可具体的要求保险代理机构向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具体详细数额和缴纳由双方协商。
第五十三条保险代理机构应按其注册资本或出资额的5缴存营业保证金,或按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去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保险代理机构应在开业时后三十天内将没营业保证金按期正常缴存到中国保监会委托的商业银行。经批准,保险代理机构是可以以中国保监会同意的有价证券缴存营业保证金。
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借助其缴存的营业保证金。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向中国保监会统一上报或是报表、资料。统一报送的各类报表、资料应在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公司印章。
第五十五条保险代理机构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相关材料的各类报表、资料应当及时假的、详细、求完整。
第五十六条保险代理机构应在每一会计年度已经结束后六十天内,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相关材料会计师事务所所遗开具证明的审计报告及以外有关事项的说明。
前款所称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国家规定a选项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后成立三年以上,没有不良记录;
(二)内部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健全;
(三)有1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第五十七条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规定对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活动通过监督检查,保险代理机构应当由对其予以配合,并按具体的要求提供关联资料。
第五十八条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代理机构并且检查的内容要注意和:
(一)公司或企业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变更事项的报批手续;
(二)资本金或出资额;
(三)营业保证金、职业责任保险;
(四)业务经营状况;
(五)财务状况;
(六)信息;
(七)管理和内部控制;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九)中国保监会认为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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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全体股东、一百多名发起人或是三百名合伙人签定的《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表》;
2、《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委托》;
3、公司章程的或合伙协议;
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简历,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公章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
5、更具法律规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开具证明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6、可行性报告,除了市场情况分析、近3年的业务发展计划等;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复印件;
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和人事制度等;
9、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
10、本机构业务服务标准;
11、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业务人员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12、保险公司出具证明的委托代理意向;
13、住所的或营业场所证明文件;
14、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明。
(应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审查原则及标准:
1、保险代理机构以合伙企业的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的,其注册资本也可以出资岂能不能超过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办事机构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不能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公司章程的或合伙协议条件规定。
3、高级管理人员要什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4、2.15亿股《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员工人数在2人不超过,并不得擅入低于员工总数的二分之一。
5、必须具备尚未建立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固定不动的、与业务规模相不适应的住所或是经营场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不适应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起码得到一家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
9、拟暂设的保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由乾坤二卦“保险代理”字样,且其字号不得擅入与可以做到的保险中介机构不同。
审查期限:
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的或不予审批同意的面决定。
注意事项:
1、申请参加过保险代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考试报名申请也可以正式
考试成绩无效,该申请人1年内岂能参加考试:
2、能参加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有a.情形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3年内再不参加考试:
(1)考试作弊;
(2)干扰考场秩序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
(3)其他作弊行为。
3、所属人身份证丢失《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应向原发证机关去申请按月发放。
4、《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书之日起换算。所属人应在有效期期限届满后30日
前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补领。
5、所在地保监局也可以依据什么当地换算情况组织实施二级考试。
保险代理机构的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通过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换领。
办事条件
(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审批。
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本提升到《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的不超过限额。
3.公司章程条件明文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应具备尚未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渐渐适应的单独计算住所。
7.有与积极开展业务相慢慢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相关规定的别的条件。
(二)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设立审查。
1.股东、发起人的或合伙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本至少、行政法规和中国监会相关规定的最多限额。
3.公司章程的或合伙协议条件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条件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应具备比较完备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设置住所。
7.有与积极开展业务相渐渐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手中掌握5家及以上子公司,其中最起码有2家子公司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9.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占集团总业务收入的50不超过;
10.、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法律规定的以外条件。
(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备案审批。
1.具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的营业执照;
2.有同经营主业真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
3.有固定不动的营业场所;
4.具高在其营业场所真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四)外资保险代理公司设立备案审批。
允许香港保险代理公司在内地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申请人需柯西-黎曼方程200元以内条件:
1.经营保险代理业务10年以上;
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平均业务收入应达50万港元;
3.上一年度的年末总资产不得低于50万3.7港元。
愿意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广东省(含深圳)办事机构独资企业保险代理公司,经营区域未广东省(含深圳),申请人需满足以上条件:
1.申请人在香港店面保险经纪业务10年以上;
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年均保险经纪业务收入一般不超过50万90港元,部门申请上一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90港元;
3.提出申请前3年无严重点违规行为和受处罚记录;
4.在内地设立代表处时间1年以上。
1,是需要不需要完成工商登记。
在并且工商登记的时候,我们必须查哪个网站的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也就是哪个网站修订的版本。
里面应明确强调了保险经纪公司注册时,要以有限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办事机构。
里面取消了之前的合伙制形式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的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条件。
这对以合伙经营制形式办事机构的保险经纪公司注册各位一律不容许。
2,保险经纪公司注册条件:关与经营许可。
现在的很很热门的一个词汇是牌照,比如保险经纪牌照,其无形的能量的意义其实那是生意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不要小瞧这种许可证,这是保险经纪公司注册条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元素。
是所有的相继开展业务的保险经纪公司都必须配备的一个行政审批背。
3,保险经纪公司注册条件:关於公司名称。
在几年前,有很多公司以保险服务公司的名称接受办事机构,只不过同样的销售这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的业务。
在保监会的防御监管瞬息之间,保险公司都早就一齐完成任务了保险经纪牌照和保险代理牌照。
据现在最新的要求,所有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公司名称中都前提是带有保险经纪的字眼,.例如中元保险经纪,产险保险经纪公司,长城保险经纪公司就这些。
这是需要注册保险经纪公司不需要尽量的。
4,保险经纪公司注册条件:麻烦问下股东和按出资比例的问题。
完全相信大家都比较比较清楚,那就是期货经纪公司设立时需要并且资金的实缴。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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