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5-01 12: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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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个人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可以的。可以注册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 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
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申请设立提交的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公章。
法律地位
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是典型的非法人企业。按法律人格理论,民事主体人格分为自然人人格和法人人格。
独资企业本身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人格,其从事民事或商事活动是以独自企业主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的。
实质上是自然人从事商业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商事主体分类中,把上市主体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和商事合伙,独资企业属于其中的商个人。
百度百科-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一个人,而且只能是拥有我国国籍的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所从事的营业相符合,并应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出资
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独资企业也不例外。独资企业法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最低注册资本金,仅要求投资人有自己申报的出资即可。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是个人独资企业存续与经营的基本物质条件,必备不可。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到期债务时,投资人要用其个人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在其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的字样,也不能称为“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结尾的组织形式一般是例如:陕西xx会计师事务所、陕西xx设计中心、或者陕西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等等,具体办理的时候可以参考自己所属的行业和当地的办理政策来确定企业名称的结构类型。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例如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企业的名称应当真实地表现企业的组织形式特征,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个人独资企业而言,其名称不仅应当与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相区别,而且应当与其他的个人独资企业区别开来。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采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应将其折算成货币数额。
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4、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即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关于从业人员的人数,法律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由企业视情况而定。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流程:
第一步:企业名称核准
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非必填项)、组织形式。如:(行政区划)+北斗(字号)+会计师(行业)+事务所(组织形式)
怎么提高核名通过率?企业字号一般以3到4个字为最佳,2个字的核准难度较大,另外建议公司核准名称时多交付几个备选字号(一般为3-5个,多多益善),提升通过率。
多久:3个工作日左右
第二步:提交资料
可选择线上和线下两种进行资料递交,线下交付前可提前在工商网上进行预约,需5个工作日差不多(多数城市不必须提前预约)。
第三步:领取证照
法定申请材料经审查核准通过后,可以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营业执照。
期限:3-5个工作日
第四步:刻章子
拿到证照后,要携带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指定部门进行刻制公章备案。法定代表人不能够亲自到场申领的,还需携带一份由法人亲自签字或盖章的“刻章委托书”前往领取。
多久:1个工作日
恭喜你,完成以上四个事项企业就注册成功了!然而很想要让企业正常运转起来,你还需要办理下面事项:
第五步:银行开立公户
营业执照和印章办理完毕后,即可开立基本户,与税务机关登记无先后顺序规定。
第六步:税务登记
证照和印章办理完毕后,方可到地税局和国税局进行税务局备案。
必须注意的是,完成税务所报到后,要拿上银行开基本户许可证,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公章,及时与税务大厅局签订三方协议,然后再拿上三方协议与银行基本户开账户行签订三方协议,最后再递交给税务机构局,如此一轮下来,创业者就可以实现电子化缴税了。
第七步:申请税控机及税票
倘若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税票。申请完成后,企业就具备开发票的资格了,然后再配备电脑和针式打印机就可以开税票了。
第八步:社保开户
企业注册完成后,必须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有关开销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之后,税务机关局会通过银行主动从该基本账户中扣税。
第九步:每月按时报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领营业执照后30天内要完成税务登记并且制定企业账本,公司必须要有一名专业会计,按照原始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做账。假如企业没有招聘专职会计,可以选择代理记账报税服务,也是很方便划算的。
但为了账务安全,选择靠谱的记账报税公司或个人很重要。
必须是年满18周岁,有身份证明及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公司的注册地要求:
公司注册必须有注册地址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需有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自有房产无须租赁协议)
3、注册公司的资本:
(1)一人有限公司较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且需一次性缴纳。
(2)2人及以上有限公司较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批缴纳注册资本,第一次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3)注册资本必须经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4、公司成员:
(1)公司可设董事会与监事会,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必须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执行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股东可以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
(2)法定代表人:公司须设一名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之一担任,也可以外聘。
5、财务人员:
公司必须设财务人员一名,可以聘请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
6、企业基本户与纳税账户:
公司必须开设基本账户与纳税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提交材料(参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具体以各地市场监管局实际要求为准)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参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及购房合同复印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具体以各地市场监管局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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