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5-01 10: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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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 第一部分 综合规定 1.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4年修正)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年修正)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年修正)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20年修正)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2020年修正)
7.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施行)
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施行)
第二部分 工商登记
1.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施行)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修订)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修订)
4.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施行)
5.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施行)
6.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2014年施行)
7.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2015年施行)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2015年施行)
9.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2016年施行)
1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12.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1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
14.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20年修订)
1、法人(或股东)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
2、监事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
3、所有登记人员(包括法人、股东、监事)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手机、电子邮箱
4、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手机下载好远程政务助手APP6、法人上半身照片电子档。
核名所需要的信息有
1、公司名称(3-5个)
2、注册资金(认缴制,不用验资)
3、营业范围
4、股东身份证信息
实名认证时需要的信息有
1、准备好手机,像素不能太低
2、下载远程政务助手APP
3、所有登记人员身份证信息及手机号
设立登记需要的资料有
1、产权证明送政务中心验原件留一份复印件
2、所有登记人员(包括法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手机、电子邮箱
刻章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
3、法人上半身照片电子档
注意事项:
1、以上所需资料除了产权证明涉及到原件,其他资料均不用原件。
2、因为是远程信息采集,身份证上的图片如果是好几年前拍摄的有可能通过不了人脸识别,这时需要去现场认证(需本人持身份证前往政务中心认证)
3、法人或监事人不能在失信名单里
4、身份证要一定要在有效期,而且不能消磁了。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根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六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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