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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财税
2024-04-29 10: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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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成都公司注册有哪些流程呢? 注册公司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核名 工商局窗口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确认名字能过后一般3-5天可领取核名通知书。 二、申请营业执照...
工商局窗口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确认名字能过后一般3-5天可领取核名通知书。
二、申请营业执照
带上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租房合同,产权证复印件,法人和股东及监事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公司登记申请书在工商局窗口提交办理,2-7个工作日后领取“三证合一” 加载社会统一信用码的营业执照。(PS:需要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取证时间分区域而定)
三、刻章
带上法人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去公安局指定地点刻章,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PS:如需要刻合同专用章还需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四、银行开户
营业执照和公章到手后,带上公司全套资料以及法人股东身份证就可以预约银行开户了,可以通过各银行网上预约或者网点预约。有些银行需要公司拍照地址。因为企业账户都必须要央行审批,所以时间基本上要半个月左右才能拿到开户许可证。当然,从2019年6月10日后取消了开户许可证,所以现在开户要快很多,基本两天就能搞定。
五、税务报道
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②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6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成都分公司注册资料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①含公司场地划拨证明原件1份。
②房屋租赁文件复印件1份。
③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1份。
一、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定
需提供总公司所有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证书》《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以上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分公司管辖地区所在工商局递交资料申请。
二、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分公司的登记注册
1.填写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范围)。
2.提供分公司注册登记地址即租赁合同(需要总公司担任承租人)。
3.填写注册资料后交于工商部门受理。
三、办理分公司代码证、国地税证件、开具公司银行基本户:
领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后,依次办理代码证、地税证、国税证、开户基本户(注:办理以上事项过程需要总公司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注册分公司注意事项:
1、分公司名称是以X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为公司名称。不存在预先核定字号和公司名称,只需带齐总公司所有证明文件就可以的申请分公司。
2、分公司处租赁地址合同必须经管辖的房管局备案。租赁期限超过一年。用自有房屋作为分公司经营地址,须提供房屋房产证明。经营地址用途为住宅性质,需要房管局开具临时场地商用证明。
3、因分公司没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注册是可不用任何资金证明文件(验资报告),分公司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
因为新《公司法》将越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不再规定为违法行为,所以,分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认为是违法行为。但在设立登记时,仍然需要进行经营范围的设立登记。
分公司的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1、分公司的名称要求有哪些?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2)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
2、名称预核一般性规定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A、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B、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C、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D、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E、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F、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3)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5)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6)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A、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B、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C、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D、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7)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3、分公司的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名称不需预先核准。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相关法律: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债务由谁承担?
1、分公司的债务由谁承担?
【基本案情】某金属总公司的章程中规定:“金属公司下属分公司的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须经董事会以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决定,并由董事长签字方能生效。”2008年5月,该金属总公司在哈尔滨成立分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2008年7月,分公司经理陈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向招商银行某支行申请贷款20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由于该分公司经营不善,贷款到期无法偿还,于是银行要求总公司承担还款义务。总公司以分公司经理的任免违反公司章程为由,不予偿还。银行遂将金属总公司与哈尔滨分公司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评论】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本案中,哈尔滨分公司有一定的经营能力,但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其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因此,银行有权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
本案中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总公司不履行清偿义务的理由是分公司经理的任命违反公司章程,该理由不能成立。因为公司章程只具有内部效力,不能约束公司外的第三人。陈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证明书,这些文件具有公信力,足以使第三人相信陈某的身份的合法性。
2、总公司应对分公司债务承担何种责任?
关于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应承担何种责任,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实践中却存在不同意见,而体现在法院的判决书中,便产生了多种不同的判决模式。归纳起来,大概有如下几种不同观点:
观点一: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1)《公司法》(1994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第三次修订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发布实施)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198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温州市城区五马劳动服务公司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问题的答复》:“如有证据证明运输社确是服务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运输社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将服务公司列为本案共同被告,由其对运输社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观点认为,既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却能独立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那么分公司和总公司自然是承担连带责任。
观点二: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1)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发布实施)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7月8日起施行)七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三款:“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监他字第4号《关于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企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复函》指出:“批发部作为柳州烟草分公司的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应由企业法人柳州烟草分公司承担。”(此复函本人没有找到,引自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蒋贤争文章)
此观点认为,分支机构经过依法登记,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从事与其法律地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其毕竟不具有法人资格,责任能力不完整,所以,分公司无力承担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观点三: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1994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第三次修订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此观点认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但相应民事责任还应由总公司进行承担。
观点一和观点三都将《公司法》第十四条作为法律依据,但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这是由于对该条款的理解不同造成的。
3、分公司的债务其他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可见,总公司下有多过分公司的,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公司的债务,其自身财产不足清偿的,可由总公司清偿,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也不足清偿的,可用其他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该分公司的债务。
4、设立分公司不成立时债务怎样处理?
公司设立分公司因缺欠法律要件或违法,而致使分公司不成立的,这时不合法的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由设立人承担责任。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可以凭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自己的账户,有关分公司的财务制度、规章制度可以由总公司制定,分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总公司与分公司是一家人,部分彼此的,无论哪一个人遇到了问题,其他人都有法律义务去承担。但作为律师,从保护好债权人的角度出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根据案情建议当事人把总公司与分公司一并列为共同被告,同时在进行财产保全时,一并对总公司和分公司进行财产保全,以保证当事人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债权。
以上就是好顺佳财税为大家提供的分公司注册详细流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公司公司注册
1、核名
核名费(30元)但是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费是50元,好顺佳财税区核名是不需要费用的。一般的核名都能够在第二天拿到核准通知书,但是如果在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省名(从2011年1月1日起,冠省名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一般需要5到7个工作日。(核名的时候一般准备3到5个名字,按照规定,同行业中有重名、驰名商标不予核准)
2、银行开设验资账户
在这一步一般的企业都会觉得选择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行)比较好,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四大商行因为客户比较多,服务不是很好,而且费用比较高,如果你的注册资金少了(少于50万),基本不会受理。相对而言,股份银行在这块比较有优势,服务比较好,费用不高,只要开通网上银行,转账都很方便。开设验资户一般需要的资料是:核名通知书、股东身份证、股东会决议、章程、产权复印件和租房合同、私人印章,还需要法人和股东到场签字。(验资户+询证费)的费用因为银行的不一样而不同,从200元(民生银行)到1300元(工商银行)不等。开设验资户之后当天就可以存钱,第二天就能询证。存钱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写进账单时款项用途这一项一定要填写验资款或者投资款,不然询证不了,需要银行重改或者重新打进去,很费神费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存钱的第二天就可以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会先到你的开户行进行询证,询证之后就可以出具验资报告。你应该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银行进账单、核名通知书、股东身份证、股东会决议、章程、产权复印件和租房合同。验资报告有正、副两本,正本上面贴有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防伪标志,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副本留企业存档。
4、工商设立登记
出具了验资报告后就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局交资料设立登记了,你需要准备的资料是:核名通知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产权复印件、租房协议、验资报告正本。到工商局领一张企业登记设立表,按照格式填写,加上所准备的资料交到受理窗口,如果受理之后一般在第二天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了。在工商设立这块,工商局收取的费用是按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八(一千万以内)一千万到一个亿是万分之四,一亿以上不再收取注册费。
5、刻章
拿到工商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去刻章了,刻章比较简单,只需要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因为是上网章,需要去**局备案,这个刻章公司就可以代办了,交了资料第二天就能够拿到印章了,印章是三枚:公章,法人章,财务章,三枚章都有上网编号且编号不一样。成都刻章的费用一般在320元——580元不等。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所需要的资料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记得还要带上公章。窗口受理之后,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就可以领取,费用是108元,市工商局收费是148元。
7、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要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股东身份证、产权、租房合同、验资报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有些区还需要股东身份证原件,要原件主要是查法人在其他地方有没有欠税或者偷漏税。还需要填写一份税务登记表。窗口受理后一般当场就可以拿到,有些区是需要第二天才能够拿到的。办理税务登记证不需要交费,但是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后在5到7个工作日内需要去主管的税务机关报到,不然会罚款。
tips:办理完以上这些,企业登记设立就算完成了,但是还有事没有办完,下面就应该去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8、办理银行基本账户
开设基本账户需要的资料:(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身份证)复印件。还要带上身份证原件,三枚上网章,所有股东要到场签字。银行资料收集齐全后会派人去企业所在地照相核实地址然后上报人们银行,审核批准后会颁发开户许可证、这样基本户就算开好了,激活后就可以正常使用了。这个时候早申请网银和支票,支票需要购买密码支付器(430元)。银行开设基本账户一般需要2到4个星期,主要是看银行的办事效率。开设基本账户的费用根据银行的不一样而不同,从430元(民生银行)到2200元(工商银行)不等。
以上这些办完之后,你公司注册的所有流程就办完了,剩下来,你需要跟银行签订一个代扣税协议,以后你每个月的税收直接从你公司的基本账户扣除。每个月需要按时申报纳税,每年需要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基本账户做一个年检。
如何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
刻制公章;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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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办理分公司注册?
注册分公司流程及费用
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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