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4-28 16: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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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双流个体工商户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2、准备材料: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居民户口簿、注册地点的租赁合同(或者购买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如有)、营业执照申请书等。
3、填写申请表:根据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注册申请表,并确认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4、缴纳费用:根据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缴纳个体工商户注册所需的有关费用。
5、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好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申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并交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6、领取营业执照:在提交申请材料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的资料如下:
1、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
3、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及经营项目的申报表;
4、个体工商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证;
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注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或者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1.名称核准登记。需要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办理名称核准登记。一般是递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在核名通过之后,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因为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名字,所以也可以直接领取开业申请)。
2.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登记部门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领取营业执照。
其次,注册个体工商户所需提交材料(不同地区所需材料不同):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并提交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该提交经营者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一、2021年四川注册个体工商户流程材料及核定征收办理条件
二、2021年重庆注册个体工商户流程材料及核定征收办理条件
三、2021年三亚注册个体工商户流程材料及核定征收办理条件
四、2021年海口注册个体工商户流程材料及核定征收办理条件
五、2021年海南注册个体工商户流程材料及核定征收办理条件
六、2021年玉林注册个体工商户流程材料及核定征收办理条件
七、2021年贵港注册个体工商户流程材料及核定征收办理条件
八、2021年钦州注册个体工商户流程材料及核定征收办理条件
九、2021年防城港注册个体工商户流程材料及核定征收办理条件
十、2021年北海注册个体工商户流程材料及核定征收办理条件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主要包括:经营者的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如果后期经营过程中,主要登记事项有变动的话,还需要到相关的登记机关进行相应的变更手续,不得擅自进行修改。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条 有关行政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知登记机关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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