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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财税
2024-04-28 16:29:11
2359
内容摘要: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 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
然而,劳务派遣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劳务派遣可能会导致派遣工的权益受损。由于劳务派遣工作的不稳定性和法律定位不明确,一些派遣工的福利待遇和工资水平可能受到影响。此外,劳务派遣也可能被滥用,例如将长期招用的员工变相“派遣”以规避相关法律和规定等。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的行业发展,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最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与规定,例如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人民共和国招用外国人管理规定》和 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这些法规为劳务派遣机构的注册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强调对派遣工权益的保护。
其中,《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另外,政府还加强了对劳务派遣企业实施监管,例如对劳务派遣机构的注册和审批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企业的财务审计和管理,对违规劳务派遣进行严肃处理等。
此外,政府还鼓励劳务派遣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企业竞争力。例如,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政府资助和扶持企业开发和应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发展。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经济体的不断发展,劳务派遣行业在劳动力市场的重要性也逐渐提升。尽管劳务派遣需要面对各种挑战和问题,但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将为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用工期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用工期限,但是延长的期限不能超过原定期限的二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和程序。
人民共和国招用外国人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安全生产、税务、财务、用工等方面的审批,发展劳务派遣业务。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企业委派派遣员工,应当与派遣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对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外籍人员从事劳务派遣,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作许可证件。
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安全保障、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十二条派遣劳动者可以在用工单位享有与用工单位职工同等的待遇和保障,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和休息、工资报酬、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人民币,可以从事派遣劳动者的业务。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为用工单位的,应当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资双方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员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的专职、兼职仲裁员、非专职仲裁员和特邀仲裁员中选聘。涉及外籍劳动争议的,可以聘请懂外语并经过法律聘用的外籍仲裁员协助仲裁工作。
人民共和国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与劳动者订立与之相适应的岗位工资制度,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制度,并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义务教育、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得低于本单位所在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将订立的劳动合同备案,并将备案情况记录在工作档案中。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签合同的时长: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公司的义务: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的惩罚: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公司成立以来就十分注重信誉建设,制定了”高效快捷,诚实守信,以人为本,共求奋进的经营宗旨”,为雇主负责、为劳务人员负责的经营原则,并与中国前10强人力资源同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先后同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公司、协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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