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4-28 11: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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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公司变更地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变更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有格式版本可供下载填写,申请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
2、变更地址的决议或者决定。通常来讲,变更公司地址就涉及到变更公司章程,涉及章程变更的决议应当由股东作出,因此应提交的材料是股东会决议。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可以提交股东决定。
3、变更公司地址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公司新地址的合法使用证明。如果是租赁的办公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如果是公司自有或者股东自有的房产,则提供房产的产权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一、公司地址跨区变更所需资料:
公司地址跨区变更,除了需要办理工商变更之外,税务也需要进行变更,需要的材料也更多。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注意事项
公司迁移地址变更的时候,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区变更公司地址,一种是跨区变更地址,办起来是有所差异的,这里指的是跨区地址变更。
二、公司地址跨区变更手续流程
公司地址跨区变更不仅要做好公司原来区域的迁出,还要做好公司现在区域的迁入,如果中间有一个环节没有办理好,还容易导致公司经营异常。
1、变更批准证书
(1)、先到新注册地的直属外经委去办理《同意迁入本地区的同意函》。
(2)、凭同意函到注册地的外经委去办理注销迁移批准证书。
(3)、去新注册地的直属外经委领取新的批准证书。
2、变更营业执照
(1)、到原注册地工商部门凭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办理该企业工商“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
(2)、凭“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注册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入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并直接申请新的营业执照。
3、变更税务登记证
(1)、到原税务局去办理原税务登记证注销,并申请税务迁出。
(2)、凭原税务局机构出具的“准予迁出税务登记函”去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
注:在原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时,需进行税务清算。
4、变更财政登记证、海关
在原登记机关申请证件迁出的情况下,才可去新注册地址登记相关申请证件的变更。
新办公司时登记注册没有办公场所的、公司地址变更及公司注册地址挂靠的、申请一般纳税人注册没有实际经营地点的、外地公司在北京开分公司没有办公地址的、外资公司注册及申请驻京代表处登记注册在北京没有注册场地等。这些情况下就需要更改企业注册地址。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公司地址变更有两种:一种是在同辖区变更地址,一种是跨辖区变更。
同辖区变更流程
同区变更比较简单,在属地工商局办理即可。流程如下:
批准证书变更—营业执照变更—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财政、海关变更。
其提供资料以下:
1、公司相应相应证件原件。
2、董事会决议。
3、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
4、公章。
跨辖区变更流程
跨区变更则比较麻烦,其办理的部门会牵涉到原注册地的相关部门与新注册地的相关部门,办理的大致流程如下:
一、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修改过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它有关文件。
(注: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上述变更材料后,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二、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企业迁移通知书》
(注: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三、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四、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报材料: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批复复印件;
4、原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IC卡。
五、变更税务登记证
申报材料:
1、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
2、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3、营业执照/注册证/登记证/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5、注册地/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门牌号有变更的须提供公安局新编门牌号证明)、租赁合同(涉及转租的需提供转租协议)原件。
6、《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式3份)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
2、新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原件、租房发票;
3、企业未变更地址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和副本原件;
6、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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