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4-26 12:01:49
3478
内容摘要:注册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一、所需资料 1、公司名称:城市+字号+行业+有限公司;注意不能有阿拉伯数字、英文,字号不能与他...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
【法律依据】
】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温馨提示
】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1、法人(或股东)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
2、监事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
3、所有登记人员(包括法人、股东、监事)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手机、电子邮箱
4、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手机下载好远程政务助手APP6、法人上半身照片电子档。
核名所需要的信息有
1、公司名称(3-5个)
2、注册资金(认缴制,不用验资)
3、营业范围
4、股东身份证信息
实名认证时需要的信息有
1、准备好手机,像素不能太低
2、下载远程政务助手APP
3、所有登记人员身份证信息及手机号
设立登记需要的资料有
1、产权证明送政务中心验原件留一份复印件
2、所有登记人员(包括法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手机、电子邮箱
刻章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
3、法人上半身照片电子档
注意事项:
1、以上所需资料除了产权证明涉及到原件,其他资料均不用原件。
2、因为是远程信息采集,身份证上的图片如果是好几年前拍摄的有可能通过不了人脸识别,这时需要去现场认证(需本人持身份证前往政务中心认证)
3、法人或监事人不能在失信名单里
4、身份证要一定要在有效期,而且不能消磁了。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册公司的手续如下:
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账户并存入投资款;
3、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整理资料到 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到开立验资账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8、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 税局办理备案及报税事宜。
注册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以下:
1、注册公司的股东要符合法定人数;
2、注册公司需要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注册公司需要公司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注册公司需要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注册公司需要有公司住所。
注销公司的流程如下:
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3、税务注销。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