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4-26 11:41:02
4196
内容摘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
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申请流程
1.个体工商户
A申请:
(1)申请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
(2)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3)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B受理:
(1)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C审查和决定:
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3)登记机关做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2.个人独资企业
A申请:
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B受理、审查和决定: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3.合伙企业
A申请:
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B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4.农民专业合作社
A申请:
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B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5.有限责任公司
A申请: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B受理:
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3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C审查和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当场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通过信函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4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做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D发照:
公司登记机关做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做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
需准备的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经营者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证明;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6)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
(7)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个人独资企业
需准备的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企业住所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6)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3.合伙企业
需准备的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农民专业合作社
需准备的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7)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8)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5.有限责任公司
需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成都美视国际学校是于2002年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投资建成,是一所从小学到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寄宿式学校。学校地处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府大道中段,占地230亩,现有在校中外学生2200余人,其中IB部(国际文凭部)学生730余人。
威斯敏斯特公学成都学校
成都威斯敏斯特学校是英国威斯敏斯特公学海外发展第一所学校,是与英国威斯敏斯特公学在学术和管理上都深度合作的学校。学校的总校长由原任英国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学术副校长担任。
成都爱思瑟国际学校 (CDIS) 成立于1997,是成都第一所国际学校。旨在为居住在成都地区的外籍人员子女提供国际教育项目课程。2007年,CDIS成为了中国西部第一所获得美国西部院校协会(WASC)认证的国际学校。2009年,CDIS成为了教育部认证的第一所教授外国学生的学校。
成都七中国际部(工商注册主体为:成都市武侯区楷博教育专修学校)成立于1999年、是成都七中唯一的国际部。在办学22年的历史里,成都七中国际部将超过3300名毕业送往到英国、美国、加拿大、澳洲、日本等海外100多所知名大学留学深造,近6年70%的学生进入世界排名TOP100的知名大学。
成都狄邦肯思学校,是由狄邦教育集团与英国国王学院学校(King's College School, Wimbledon)共同创办的一所融汇中西、着眼未来的创新型十二年一贯制的特色化学校。标志性校园建筑包括一个600个以上座位的剧院、黑箱戏剧教室、设备一流的实验室、运动场、篮球场和网球场、400米跑道、50米奥林匹克室内游泳池和一个健身训练室。
康礼·克雷格学校将成为一所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段的民办私立国际K12学校,学校采用中英文双语教育,小班教学,实行走班制和书院寄宿制。
这五个过程。详细说明如下:
1、
核名:
带上所有投资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以及各项详细资料,交给工商注册窗口的工作人员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并且不涉及到国内的一些知名企业,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5个工作日左右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设立(交件):
在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就可以带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设立申请书》《学历表》《章程》以及 法人及全体股东、监事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地址资料(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局的工商注册窗口交件。所有材料交齐后,5个工作日后就能够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3、
注册地址:
交件时提及的注册地址,需要是商用性质的商用房或者是店铺。可以提供投资人的房产证也可以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4、
刻章:
拿到营业执照后,可以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找一家专门刻章的公司就可以在3-5个工作日后领取套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专用章需要银行开户后才能刻(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
银行开户: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以先预约银行开户,有两种,进入银行系统预约或者是找客户经理预约。在预约好的时间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套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部分银行还需要提供章程复印件)。到相应的银行进行开户,处理后,工作人员会通知领取开户许可证的时间。一般需要等待5-7个工作日,在领取银行开户许可证后,需要与银行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2份(分别为国税和地税)。
6、
税务报到、登记:
在银行开户后,就可以带上以下材料分别到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税务报到,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章、法人章、开户许可证、《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纳税人信息采集表》、《纳税人信息补充表》(部分区还分为一次报到和二次报到,二次报到一般到专管员处,除了带以上资料外,还需要带注册地址资料)
成都注册一家公司的具体费用:
1、核名:免费
2、设立(交件):免费
3、刻章:一套章500元左右
4、银行开户:不同银行开户费用不等
5、税务登记、报到:免费
1、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2、监护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监护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监护人需提供截止2017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17年5月31日,监护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二、报名条件
1、正住户籍为锦江区,且在一、二、三片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
2、正住户籍为锦江区一、二、三片范围的在此片区外或外区、外地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
3、符合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三、学位确定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未超过学校随机派位学位计划,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学校随机派位学位计划,则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6月28日由区招考办在市区有关部门、纪检监察、小学校长和学生家长代表的共同监督下,统一组织随机派位。6月28日16:00前,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在网站和学校公布随机派位结果。学生家长可到网站或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查看结果。录取学生应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学校对资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学生办理录取报到手续。
四、学校介绍
成都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原成都市学道街中学)位于市中区滨江东路东南里5号,紧邻风景秀丽的府南河,交通便利,是锦江区公办优质初中。原成都市学道街中学是锦江区委、区府集聚优质教育资源精华,秉承原潜溪书院百年办学经验,高起点、高标准创办而成。学道分校现有教师90人,其中中高级教师占73%,学生1200余人,25个教学班。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