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4-17 11: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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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快递驿站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一、注册公司流程 1、申请公司名称公司注册需具备符合政策的要求的公司名称。这即是说,只有公司名称通过工商部门审核,创业者才能够进行公司注册后续...
1、申请公司名称公司注册需具备符合政策的要求的公司名称。这即是说,只有公司名称通过工商部门审核,创业者才能够进行公司注册后续操作。因此,在进行公司核名前,创业者最好提前对核名规则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把握,这样才能够确保该环节顺利进行。
2、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必须有注册地址,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需有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自有房产无须租赁协议),若是预算不足,可以找靠谱的代理公司,挂靠地址。
3、提交注册材料公司名称通过审核后,将以上资料提交工商局。当前,由于创业者成立的公司类型不同,且不同行业公司设立所涉及的审批项目不同(如餐饮公司需进行前置审批等)。所以,创业者提交的注册材料也会存在一些差异。
4、领取营业执照若创业者顺利完成工商登记,那么还需按照约定时间按时前往工商大厅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若是被驳回,根据提示修改资料后重新提交。
5、进行印章刻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用到一系列印章。这些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所以,领取营业执照后,创业者还需及时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前往公安机关指定刻章点进行印章刻制。很多城市首次刻章免费,建议问清楚。
6、开立银行账户银行基本户是公司日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所以,在完成上述操作后,企业还需前往所在区域银行开立银行基本户。
7、进行税务报到公司成立后需核定纳税人身份,并完成税种鉴证,这样才可以在后续经营期间按月度及时进行纳税申报。所以,有关于此项工作,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期间也千万不能忽视。
申请条件: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开快递驿站,一定要有个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在20㎡左右,位置不要太偏,最好选在沿街商铺或小区居民楼1层,如果是只做快递业务,保持干净整洁就行;如果是做快递超市,最好采用“前后仓”的模式,客户拿快递时随手买一些小零食,进而提升门营业额。
2、有对接业务的能力
确定好驿站位置后,可以和负责这个区域的快递员联系,快递员的可以在物流记录上找到,联系到快递员后,和他商量把件放在你的驿站。
因为快递员送件有时效要求的,如果周边没有其他驿站,通常情况下快递员都很乐意与你合作。一般来说,快递员最注重驿站的稳定性和服务能力,谈合作时,要表现出自己的专业和诚意。
个人建议最好要谈到三个以上的快递品牌,每天的收益才有保障。
3、有专业的快递设备
一家驿站需要准备货架、电脑、打印机、巴枪、小推车、监控、灭火器等设备,同时要注意每月还有水电、打印纸等消耗,如果需要自行拉货还需要一辆货车。
4、有专业的出入库
选择一个好的,不仅能大大提升办公效率、降低人工成本,还能减少投入罚款。选择的时候需要对比一下各大的要求,比如是否要保证金,对门牌、设备、装修上有无要求,最好选择一个无需费、保证金,功能强大的来应对之后各种业务场景。
开快递驿站需要什么手续:
开快递驿站并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手续。
如果只做快递代收代寄,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只需要去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即可;如果存在其他业务,比如开快递超市、快递便利等,需要办理一个营业执照。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城市管局对管局备案资料要求不一,建议先咨询后再按需购买设备。
2、经营者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经营者是外地户口,还需提交暂住证,计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营业执照在三十日内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办理证就核定定额税),还有代码证(这个为了购买社保而办,因为现在新办的社保都需要到劳动局备案,所以要办代码证.)。
4、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渠道定义:面向高校内师生提供快递包裹代收发服务的站点。商业公司需要具备工商三证。经营空间:大于15平米的场地,如校园商业区或生活区、交通枢纽处等独立非露天场地。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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