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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财税
2024-04-15 11: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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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如果租了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吗? 可以的,只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者原件即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办理工商营业...
1、如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2、如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最好是原件,如果房东不出示原件可以用复印件,但复印件上需要房东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由房东签字。
3、此外,还需要租房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及办理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如果属于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之类的,向工商部门提供租赁协议、面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其他相关办照材料即可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根据《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不得违反、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为加强对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二)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二、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股东(出资人)或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承诺,遵守、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登记时,股东(出资人)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企业(公司)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或签字。
四、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已向登记机关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而实际上并未遵守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属于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
、
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1、如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2、如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但复印件上需要房东签字。
如果属于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之类的,向工商部门提供租赁协议、面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其他相关办照材料即可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1、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可以是租赁的,也可以是自有的,但必须要有产权证明。
2、公司注册地址房屋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产权性质可以是住宅、商住、商业、办公、写字楼等。
依据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到工商部门领取或相关网站下载)
2、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1寸照片各一份
3、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
4、如经营者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事项还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到工商部门领取或相关网站下载)
5、如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字号还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核准)
我们是成都的代办公司,需要在成都办理营业执照可以咨询我们。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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