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3-19 10: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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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司法人变更的基本流程一、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是什么?变更的流程::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地的工商部门去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去领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
变更的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地的工商部门去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去领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可以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去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不属于到一个股权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再申报和公司缴纳所我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另外要出具证明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结果变更公司基本是户,办理变更公司法人的设置2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二、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协议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更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应标上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盖章,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开具证明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其他证明、新上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职务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必须明确出任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过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做出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前提是报国务院批准的,并提交无关的批准文件的或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九十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办事机构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可以参照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去下载的或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领取。
以上经济责任指标未注明再提交复印件的,应当递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写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流程具体详细如下: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明确约定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需要决定)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需要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地区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能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去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不属于到一个股权变更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不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后和公司缴纳所换取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有必须开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结果变更公司都差不多户,需要变更公司法人的确认好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营业执照能改法人名字。法人名字是指公司名称,一类营业执照记载事项与公司章程应应列明的事项,在经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下来后,这个可以变更手续。
依据什么规定,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在按照规定向登记主管部门递交咨询需要变更资料,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登记主管部门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会对其予以变更登记,并申领新的营业执照。
《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都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及时自批准后之日起30日内再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也可以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时的,应当及时自许可证或则批准文件被吊销、申请撤销的或有效期期限届满后之日起30日外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比较复杂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由及时为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依法登记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我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应列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突然发生变更手续的,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遗失补发营业执照。
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也可以经理职务,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
申办手续:(变更)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和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
4、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应有的变更决议,比较复杂章程变更的应或者修改公司章程;
(1)变更:需直接办理企业名称作好批复文件通知在内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报请审核批准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开具具高有规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开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下降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变更:住所其他证明,租赁房屋需重新提交租赁协议,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国有独资公司)、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需恢复递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证机关印章)。
5、法规相关规定要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在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再不私自变化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公司去申请变更登记,应在向公司登记机关重新提交下列选项中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变更登记申请;
(二)据《公司法》做出了决定的变更决议或是改变;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具体的要求提交的别的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牵涉到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重新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属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判断规定在去登记前须经批准后的,还应当由向公司登记机关递交无关批准文件。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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