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3-18 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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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深圳创业补贴政策2022 自组织工厂职工、深户(登记失业人员、深圳户籍)、退学五年内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户口众多),深圳离全日制大专生(户口数不胜数)、辍学五年内回国的人(...
深腔轿圳创业补贴规定:
1、企业支持初期:每人立即支持10000元(龙岗区15000元)。符合标准的持股人可同时申请,员工人数上限不超过10人。
2、开厂促进求职支持:即期补贴,招3人以下(含3人),补贴为每人2000元;3人补助3000元/人。从组织体制的调整可以看出,事业单位的对外开放越来越大,特别是对不同城市的生和港澳公民也被纳入支持范围。
3、初创企业:在本市注册3年内未享受过创业支持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深资创业者可在其创业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三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保险扶持申请。企业租金扶持入驻市级企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可按以下要求实施扶持:正常和持续地为其初创企业工作)。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提交现场租金补助。
4、情景租金补贴:在深圳设立小企业,租用商铺经营,每月可享受500-1560元的补贴,补贴可持续三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 万元!3、社保扶持:小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人权益持有人缴纳自营企业个人户下的社保。每人每月可领取690元左右的社保补助,补贴可以持续三年!累计补贴不超过25万元!4、促进求职支持:对小企业招贤纳士,给培滑予创业者每人3000元的标准补贴。补贴总数不超过15个,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依据:《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伍中肆规定。
一、【政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1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深圳市人社局联合相关单位特制定深圳创业补贴申报办法。
二、【补贴对象】
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创业者:
(1)深圳市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
(4)法定劳动年龄内港澳台居民;
(5)具有本市户籍的创业人员;
(6)深户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
上述人员在深圳市创业,均符合补贴准入条件。
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担任法人或股东职位的,均属于自主创业。
三、【补贴项目和优惠政策】
(1)初创企业补贴
补贴条件:1.自主创业人员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除外)。
2.自主创业人员在其初创企业当前参保状态正常。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每人10000元。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合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2)场租补贴。
补贴条件:1.自主创业人员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2.自主创业人员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且在其初创企业当前参保状态正常。
3.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1.自主创业人员入驻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主办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主办载体对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已有租金减免或优惠,但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按上述比例予以减免或优惠;已有租金减免或优惠高于上述规定比例的,不再享受本项租金减免。
2.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
3.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须相应扣减)。
(3)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1.自主创业人员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
2.自主创业人员在其初创企业当前参保状态正常。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本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纳标准单位承担部分的100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实际缴纳部分低于最低缴纳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
折合每人890元/月*36个月=32000元,合伙创业的,最高资助32万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须相应扣减)。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1.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2.初创企业为招用人员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且招用人员当前参保状态正常。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
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5)创业贴息贷款。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最高60万元/人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贴息2/年)。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贷款利率: (贴息后)。
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无需抵押和担保,由深圳市创业担保基金全额提供本息担保。
(6)税收优惠政策。
毕业年度内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
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
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四、【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应在完成创业实体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登记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公示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
3.补贴对象在其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首次补贴申请。首次补贴发放月数最长可追溯3个月。补贴对象自首次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3个月提出补贴申请。补贴每3月发放一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收到补贴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指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等文件规定被划为相应类型,且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具体划型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划型。实际操作中,可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小微企业名录库、工信部门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等途径进行判断。
2. 初创企业:指在深圳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
3. 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界定,可参照本条解释。
在深圳注册公司,可以申请的补贴有哪些呢?总结起来,主要的有4大类型。分别是初创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以及场租补贴。那么,这4大补贴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要申请的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下面就来具体讲一下。
1、初创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且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6个月,即可申请10000元/人的初创企业补贴,最多不能超过10人,总合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
申领条件(只需符合以下任意一个即可):
1.毕业五年内全日制生(不限户籍)。
2.毕业留学回国人员(不限户籍)。
3.深圳户籍人员。
4.香港澳门特区户籍人员。
还有注意的是,自主创业人员一定是初创企业的法人或者股东才可以申请对应的补贴金额。
2、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深圳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
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要注意得是,社会保险补贴是只针对于自主创业人员进行补贴,企业员工不享受补贴。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深圳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最高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最高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4、场租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最高每月1200元、第二年最高每月1000元、第三年最高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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