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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财税
2024-03-13 10: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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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深圳新能源车补贴政策2020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财政补贴申领工作指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7号),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新能源汽车,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申请条件
(一)对申请人的要求
1.申请人符合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申请条件。
2.申请人为在深圳市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牌,或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购买并上粤B牌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
(二)对车辆的要求
1.所购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且机动车销售开票日期在2020年6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2.所购车辆应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5批)及以前批次的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3.截至2020年6月7日所置换更新的旧车(以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准)应已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满一年。
4.车辆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
①4970mm≤外廓尺寸长≤5200mm
②纯电动续驶里程(工况法)≥500km
③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 ?h/100km
④最高车速≥180km/h
⑤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50kW
(2)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
①4230mm≤外廓尺寸长≤4680mm
②纯电动续驶里程(工况法)≥300km
③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 ?h/100km
④整备质量≤1520kg
⑤电池能量密度≥160W?h/kg
⑥70kW≤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00kW
(3)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
①4650mm≤外廓尺寸长≤5000mm
②纯电动续驶里程(工况法)>80km
③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00kW
④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乘用车除外
二、补贴标准
(一)在深圳市新购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二)在深圳市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三)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四)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每个申请人只能获得一次综合使用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综合使用补贴可与置换更新补贴叠加申请。营运车辆不享受综合使用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
三、申请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车辆指标类型文件;
(三)机动车销售发票;
(四)机动车行驶证件;
(五)置换更新车辆须提供旧机动车行驶证件;
(六)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公证翻译本;
(七)在深圳市营业网点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需在深圳市建设银行开户)。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在市交通运输局取得有效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
(二)申请人在市公安交警局使用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
(三)申请人自2020年7月15日后可通过i深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或、深圳交警或建设银行CCBgo小程序登录“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申领平台”在线填报个人信息、车辆信息及领取补贴的银行账户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件、车辆指标类型文件、机动车销售发票、车辆行驶证、银行卡等资料。
(四)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五、其他
(一)申请人应在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后6个月内申报,补贴申请期限至2021年6月30日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财政补贴资格。
(二)申请人应为车辆所有人本人,申请人与提供的车辆指标类型证明文件、机动车销售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所有人须属于同一人。
(三)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四)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新能源小汽车销售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申请人办理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七)本工作指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政策
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11日期间上牌的车辆按深圳市2021年补贴政策执行。
年2月12日至2021年6月11日,获牌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公交车按2021年深圳市补贴标准的 倍补贴,纯电动货车、专用车按相应标准的 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年6月12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已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货车、专用车按中央补贴标准的 倍进行补贴,对燃料电池汽车按1:1进行补贴。
车辆要求:已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两年内车辆号牌不得转出深圳。除私人购买、工作专用车辆、民航机场车辆外,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运营 里程 ( 查成交价 | 车型详解 )达到2万公里才能申请补贴。
企业要求:一是保证产品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二是售后服务和应急支持齐全;三是加强关键零部件的质量保证;四是确保与《车辆制造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此外,企业应建立监控平台,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地报告相关信息。
关于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深圳政策规定,只有单个运营商建设的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千瓦,才能申请补贴。根据充电设施装机功率,DC充电设备补贴6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200元/千瓦。按规划设计要求新建的收费设施不享受本政策的补贴。
关于动力电池回收补贴,深圳政策规定,新能源汽车厂商承担电池回收的主要责任。深圳市发改委将根据需要对汽车厂商专项提供动力电池回收资金给予补贴。按照20元/千瓦时的标准,动力电池回收处置基金专门留出。按要求提供动力电池回收资金的,按审核确定金额的50对企业进行补贴,补贴资金专项用于动力电池回收。
在深圳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在深圳的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的法人销售企业,应设立动力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一是新能源汽车销售后,及时将电池生产、车辆生产、车辆销售、车电匹配等信息上传至国家监控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追溯综合管理平台。二是指定不少于5个维修网点负责动力电池的维修、更换和回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网点信息。三是维修网络按照“一对一”的回收废旧动力电池,在动力电池交车后及时向汽车厂商提交车辆识别码与动力电池码重新匹配信息、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信息和目的地信息。
上述支持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符合条件的车辆和充电设施补贴清算完毕。适用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牌的车辆、完工验收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且申报主体应在达到条件后6个月内申报。深圳市政府表示,将根据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以及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政策标准。 2019
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政策补贴期限为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各类补贴总金额均受预算数额限制,先到先得,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申报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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