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财税
2024-03-09 11:59:42
1081
内容摘要:私募股权投资(PE)基金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一、公司所需要的条件和材料:1.最新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最后一页需有签字、日期、公章);3.验资报告(实缴资金是注册资金...
(1)股权结构简明清晰,不得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2)根据股东的实际出资能力(须提供出资能力证明和出资证明)确定工商登记的认缴注册资本,且及时履行实缴资本的义务,并确保实缴资本金满足申请机构未来至少六个月的日常运营开支成本。
(3)保持股权架构的稳定性。
运营条件和制度
(1)从业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
(2)高管人员任职要求和兼职限制,避免频繁变更高管人员和聘任频繁变更机构的高管人员。
(3)强化高管和投资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要求,要求提供投资业绩证明或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记录、在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员工总人数要求不低于5人,且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业务经营
(1)不得从事冲突业务。
(2)专业化运营,主营业务清晰。
(3)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关联方,并由关联方出具无利益输送的承诺函。
(4)关联方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须先展业并完成产品备案后,申请机构再申请登记,同时避免同业化竞争。
(5)关联方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须取得业务主管部门批复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管理人公司,可以选择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
2.注册资本1000万或以上,实缴25以上到位
3.委托律所出具登记意见,需要提前准备;
4.有至少3名具有3年以上的相关从业经验的高管,高管中必须有风控负责人
5.高管履历必须真实,基金业会不定期抽查及约谈高管
6.高管人员必须有相关从业资质及本科以上学历证明
7.企业必须有完善的风控、内控、人员交易、信息披露等制度
8.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产品备案,就找深圳纬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2、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要求是指对设立非公开募集基金机构(私募基金公司)的相关当事人的资格、利益、责任及其他事宜所作出的原则规定。
私募基金募资规则具体包括:
1、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2、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3、要求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投资者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4、要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选择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5、要求投资者如实填写风险调查问卷,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
6、要求投资者确保委托资金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知识考试;
3、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督察长还应当具有、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
4、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5、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独立董事还应当条件:
1、具有5年以上、或者财务的工作经历。
2、最近3年没有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与似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以任职。
3、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没有利害关系。
4、直系亲属不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任职。
向基金业申请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要求在非公开募集基金登记备案中填报机构基本信息、持牌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及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产品基本信息等,上传相关文件资料。同时,提供以下面材料:
1、关于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事务所出具的意见;
3、基金业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等规定,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管理人向基金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基金备案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